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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由阿基米德“外定律”谈认知的交流

用户登陆 | 刷新 本版嘉宾: 快刀浪子 星空浩淼 XXF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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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由阿基米德“外定律”谈认知的交流



说阿基米德“外定律”是为区别通常所熟悉的水的浮力定律或杠杆原理。它源于一则古希腊传说:

一天,阿基米德在海滩上漫步,有一个崇拜者走过来羡慕地对阿基米德说:“阿基米德啊,你真是博学,那里像我这样无知”。阿基米德听后就在沙地上用树枝画了一大一小两个圆。他对那人说:“这个大圆的面积代表我的知,那个小圆面积代表你的知,就面积而言,我的知的确比你的知多。但是,大圆以外的部分代表了我的无知,我知的多只能让我感到更多的无知。” 这则故事隐喻了这样一个原理:我们的知与无知在信息量上是对应的,当我们知的信息量增加的同时,我们对于无知的信息量也在同等地增加。

我们所有无知都只能由已知去构造,并不存在独立于已知之外的无知。换句话说,我们只能使用我们的已知去描述我们的无知,我们关于无知的信息只能由我们已知的信息来提供。对此,姑且将其称之为阿基米德“外定律”。

有这样一个例子,甲乙二人观察下面这幅图:

(抱歉不会贴图,大家只能将就着想象这张简图)


如果我们视觉正常的话,这是一幅白底并有黄、兰、红三色圆的图。但是,甲乙二人与我们不同,甲只能感到白、黄、兰三种颜色区分,对他来说红色与兰色无法区分。而乙呢只能感到黑、兰两种颜色区分,对他而言红、黄、兰三种色无法区分。当然,他们都能感到这幅图所存在的黑色背景。现在让我们看他们如何就这幅图进行交流。

对甲来说,他在与正常人的学习交流过程中找到了白、黄符号相应色感对应,但对于兰色他找到了两个对应符号:红和兰,也就是说,对他而言红和兰是同义词(就象对于我们而言“赤”、“红”、“朱”是同义词一样),使用哪个取决于个人的习惯。同样地,对于乙来说,因其无法区分红、黄、兰,所以他为其感觉到的这个色彩找到了3个同义词:红、黄、兰。这是甲、乙所具有的交流经验背景。

甲说:“我看到了白底并有一个黄色、两个蓝色圆的图。”

乙说:“我看到了白底并有三个黄色圆的图。”

让我们来分析一下,甲乙二人如何理解和看待彼此的表述。

对于乙的表述,甲认为是错误的,错在乙将后面的两个兰色圆说成了黄色。

对于甲的表述,乙认为没有错误,但是感觉怪怪的不舒服,甲的表述不如自己的简洁。
如果甲想说服乙改正错误,乙也许会认为甲固执而又不讲理,将自己的不良习惯强加于人。乙会说:“我可以改成‘我看到了白底并有两个黄色,一个兰色圆的图。’这样也没错。”对乙而言,这个表述与甲的表述就象“朝三暮四、暮四朝三”一样没有实质区别,都同样正确。对于乙的新说法,甲仍认为是错误的,他甚至可能认为乙在无理取闹,从而中断交流。

对于正常人的表述:“白底并有一个黄色、一个红色、一个兰色圆的图。”甲乙都会认为没有错误,但也都会认为不够简洁。当然,作为正常人很清楚甲乙表述中的错误。那么,甲乙如何表述才能让正常人认可呢?

这里,需要引入“非”的概念。甲如果以“我看到了白底并有一个黄色、两个非白非黑非黄圆的图(简记为非白黑黄色)”;乙如果以:“我看到了白底并有三个非白非黑圆的图。(简记为非白黑色)”来表述的话,正常人会认为甲乙的表述尽管其提供的信息量不足,但不再是错误的。同样甲对乙的这个新的表述也会有与正常人相似的看法。但是乙对甲的新表述是否也能同样接受呢?他会不会认为甲的表述把在他看来的三个黄色圆,说成是一个黄色,两个非黄色圆,从而是荒谬的?要搞清楚这一点,就需要明确使用“非”的概念对于表述所起的作用。事实上乙所能够确认的只有“白”和“黑”,而“非白黑”只表明这是一种既不是白也不是黑的某种“色”,至于这是一种什么色,表述并不能提供更多确定性指认,如果“白黑”表达的是确定性部分的话,那么“非白黑”表达的就是由确定性部分所构造的不确定部分。因此对于乙并不存在确定意义上的“黄色”,他看到的并不是“三个黄色圆”,而是“三个非白黑色圆”,所以将这“三个非白黑色圆”表述成“一个黄色,两个非非白非黑非黄色”或是“一个黄色、一个兰色、一个红色”,并不与“三个非白黑色圆”表达矛盾。这样对于甲的新表述乙同样可以接受。

当然存在一些办法,使甲乙在与正常人的交流中能意识到自己的局限。现在我们的重点,仍在探讨他们在交流中该如何处理他们的表达。为简化起见,我们假设甲只能感受白、黑、黄和非白黑黄四种色,乙只能感受白、黑和非白黑三种色,正常人能感受白、黑、黄、红、兰和非白黑黄红兰六种色。

甲、乙二者所拥有的共同色感是白和黑,对于乙的单色非白黑,甲可以再细分为黄和非白黑黄两种色。这样白和黑就构成了甲乙之间交流的知,对甲而言他可以确认乙认识白和黑但却不能区分黄和非白黑黄两种色,也就是乙在此方面无知。遗憾的是甲却无法使乙学会区分这两种色,因为生理限制约了乙。那么,当甲要就黄色或非白黑黄色与乙交流时,为了能使乙理解,甲就需要使用与乙共有的知去构造其无知部分,即使用非白黑表达甲要表达的黄色或非白黑黄色。同样地,正常人要想与甲或乙交流也需要这么做,这就是阿基米德外定律。

由此看来,我们的知是一个在交流过程中确立的概念,其核心是唯一的共同指认,唯一是指标识符对外部指认对象的映射是一对一映射,而没有歧义,我们将其称为“真知”。它为我们的交流提供了锚固的基石。不同生理限的人之间有着不同的知的基石。而对于非唯一指认,则在交流中需要引入“非”的概念才能克服障碍和歧义。

显然,关键在于对同一个外部对象的指认使用同一个标识符号。至于个体对指认对象的真实感觉是什么并不重要。“子非鱼焉知鱼知乐?”,“子非予焉知吾不知?”。每个个体的真实感觉是什么外人只能猜测,也许我感觉的白色在他的感觉中是黑色,而我感觉的黑色在他却感觉是白色,但是只要我们对同一指认对象的时空指认总是使用同一个标识符号,且没有歧义,那么我们在黑和白的交流上就是一致的。比如我将我对白的感觉使用“白”来标记,他将他对黑的感觉也使用“白”来标记,显然,“白”标识了我和他对同一指认对象的感觉,成为我与他之间交流的基础。汉字中“矮”和“射”就是一个有趣的例子,从构造上看这两个字似乎正好用反了,因为“矮”是由“矢”和“委”组成,应是让箭发出去的意思,而“射”是由“身”和“寸”组成,是形容身材低。但是尽管字的组成让人产生两者用错的感觉,但是我们既然在与现实对象的指认中都一致那样用,则在交流中就不会出现混乱。

这样在确认了知后,“非+知”就构成了对无知的描述,无知的信息量是由知的信息量确定的,当知的信息量增长时,对无知描述的信息量也就同时增长了。正如在上面的例子中,“非白黑黄”的信息量较“非白黑”的信息量要多。可以说“非知”又构成了“知”的背景,它表达了在确定性知外的不确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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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注:很长时间的兴趣集中于知识系的建立和交流,可惜现在的专业是做通信。很羡慕专业于此的朋友(由于互联网搜索等发展需要促使目前这方面很热,北大每周有讨论会,可惜太远去不了。),本人挤出的一点一滴,还希望能引发这里朋友的提示和启发,谢谢!


青青子矜 悠悠我心


发表时间:2006-07-03, 22:56:09  作者资料

快刀浪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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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原]由阿基米德“外定律”谈认知的交流



::很长时间的兴趣集中于知识系的建立和交流

一直不是很明白你想说什么。
如果说对外部世界的认识,或相互间的交流都要依赖于我们的生理机制,这不是很明显么?
如果你想把这个认识过程建立起来,这显然要更深入地思考,涉及很多很多具体的细节,但这些却没有在你的文章中反映出来。


::北大每周有讨论会,可惜太远去不了。

具体讨论什么?


冷风如刀,以大地为砧板,视众生为鱼肉。
万里飞雪,将苍穹作洪炉,熔万物为白银。


发表时间:2006-07-03, 23:23:18  作者资料

青青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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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原]由阿基米德“外定律”谈认知的交流



::具体讨论什么?
主要是语言技术类的,用到的工具主要是概率论和矩阵,一些承担项目的老师和学生参加。讨论元概念、引申、隐喻等,将各种二元、三元叠加概念用概率关系矩阵表达等。工程浩大啊。朋友邀请过但一直没机会去,更多的就是听说了。

其实,对交流感兴趣也在于看到各种争论的特点,其中有相当数量的是由于指认不唯一或不一致造成的,构成所谓无效争论。数学上的严格证明和自然科学上的实验检验可以解决大多数问题,哲学上好象就只有依赖于逻辑了,语言学问题则更复杂,各种情形都有。


青青子矜 悠悠我心


发表时间:2006-07-04, 00:50:13  作者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