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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功能主义(zz)

用户登陆 | 刷新 本版嘉宾: 快刀浪子 星空浩淼 XXFF

快刀浪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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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功能主义(zz)



论功能主义(节选)

唐热风

摘要:功能主义在当前有关心的哲学(philosophy of mind)的讨论中获得了相当广泛的支持。原因在于人们认为功能主义为心身问题提供了最好的解决。本文的目的在于论证功能主义实际上并不能令人满意地解决心身问题。尽管功能主义与行为主义和同一论存在重要的区别,但它也像行为主义和同一论一样不能说明心的本质。而且,功能主义失败的原因正在于重蹈了行为主义的覆辙。

关键词:功能主义 感受性

心的哲学中的功能主义大致说来是这样一种观点:心的本质是一种功能,心在作用于主体的外部刺激和主体的行为反应之间起一定的因果作用或功能作用。本文分四个部分来论证和分析功能主义的根本缺陷。第一部分说明功能主义的基本观点及其与行为主义和同一论的主要区别。第二部分论证功能主义不能描述心的现象本质。第三部分论证功能主义完全不能描述心的本质。第四部分简要地分析功能主义失败的根源。


一、功能主义的提出及其基本观点

心的哲学有两个最基本的问题。一个是身心问题,另一个是她心问题。这两个问题都来自笛卡尔。笛卡尔认为存在心与物两种不同的实体,而心对于主体又是自明的。由此而来的第一个问题就是所谓的心身问题:心与身具有怎样的关系;第二个问题是她心问题:如果心对于主体本人是自明的,那么我们怎么知道她人具有某种心理状态?甚至可以说,我们怎么知道她人象我们一样享有心理生活?笛卡尔本人对这两个问题的回答都是不能令人满意的。

作为对笛卡尔主义的反动,行为主义首先对心的本质提出了客观主义的描述。在行为主义者看来,心理词汇的意义完全可以用身体行为来加以解释。行为主义哲学家认识到,将心理语汇与可观察的行为截然分开会导致自我论。尽管行为主义在相当长的时期内在心的哲学中居统治地位,但对心的本质的这种实证主义的分析已被证明是既不可能也无效益的。

对行为主义的指责主要在于认为它忽视了心作为一种内部状态和过程的本质特征。同时由于受到神经生理学的鼓舞,有的人就提出心的状态实际上就是大脑的内部神经状态。这就是所谓的类型同一论(type-type identity theory)。依照这样一种观点,每一种心理状态都对应着一种神经生理状态。换句话说,当且仅当两个个体处于同一神经生理状态时,她们才可能处于相同的心理状态。

这样的限定显然是太强了。而计算机科学的发展使得这种限定变得更加难以接受:计算机也可以“计算”出“1+2=3”,但却没有任何内部的神经生理状态可言。Jerry Fodor和Hilary Putnam因而主张重要的并不在于内部的神经状态本身,而在于这一状态在整个机体活动中所起的作用或功能。他们就此提出了功能主义的最初形式——机器功能主义。Putnam将心理状态与计算机的功能状态或逻辑状态相比较,认为正象计算机的程序可以在许多不同的硬件结构中得以实现一样,心理“程序”也可以在具有不同的生化组成的机体中得以实现,这就是为什么不同物种的不同生理状态可以实现相同的心理状态类型。这一点可以从与同一论的比较中得到更好的理解。同一论认为,处于M类的心理状态中就是处于N类的神经生理状态中。Putnam的机器功能主义则认为,处于M类的心理状态中只是处于这样或那样的神经生理状态中,这一系列神经生理状态在相关的计算机程序中起一定的因果作用R,也就是说,在输出和给定的输入之间起一定的中介作用。

因此,功能主义给心理状态所下的定义是一种功能性定义。什么是功能性定义呢?我们可以举一个简单的例子。让我们来考虑这样一个问题:什么是捉鼠器?捉鼠器就是这样一种东西:它把一个自由的老鼠变成一个被捉住的老鼠。这样一个对捉鼠器的定义就是一个功能性定义。不管这个东西是由什么构成的,有怎样的内部运行机制,只要它能把一个自由的老鼠变成被捉住的老鼠,那它就一定是一个捉鼠器。同样地,功能主义者认为,心理状态和心理事件在主体的感觉刺激和随之而来的行为之间起因果作用,其功能在于将输入转变为输出。因此,不管运行于输入和输出之间的内部状态有怎样的物理基础,也不管这一内部状态有怎样的运行机制,只要它能将某种输入转变为特定的输出,那么这个内部状态就是心理状态。

因此功能主义实际上主张有三种不同的描述水平。一个人头脑中的单个的物理状态在某一特定时刻具有一个视觉生理的描述,但可能还有一个关于大脑恰好正在实现的机器程序的功能性描述,也还可能有一个心理描述,如果某些日常的心理状态在类型上被正确地同一于它所代表的功能范畴。因此,心是不同于物的:尽管可能并不存在非物理的东西或实体,而且每一个单个的心理事件本身都是完全物理的,心理特性却不是物理特性,处于疼痛之中也不简单地就是处于这样或那样的神经激活状态。而且,与行为主义和同一论不同的是,从功能主义并不能严格地推导出心理的东西就是物理的东西这样的结论;心理的东西也可能是非物理的东西,只要这些心理的东西能够实现相应的程序就可以了。

随着功能主义在心的哲学中占主导地位,认知论也相当地统治了当代的心理学研究。认知论是这样一种观点:(1)心理学家在解释行为的时候必须援引内部的状态和情节,只要这些内部的状态和情节被理解为物理的东西就可以了;(2)人类和其它的心理有机体最好被看作是某种意义上的信息加工系统。在认知心理学看来,心理学所要研究的问题就是:这个机体是如何通过感官接受信息,然后加工信息、储存信息并导致智能行为的?认知心理学的工作语言与功能主义十分一致,因为认知论就是把人看作是一个由相互联系的功能部分组成的系统,这些功能部分以有效而多产的方式相互作用。

同时,在计算机科学中,基于智能行为就是对给定的输入进行信息加工并给出输出的思想,科学家们也进行了富有成效的研究。大致地说,人工智能(AI)就是让计算机去完成一些通常认为需要人的智力和判断才能完成的任务。而计算机确实取得了一定程度的成功。但是计算机只是一个接受、转译、加工、储存、操纵和使用信息的机器。如果这样一种机器能够做一些需要人的智力才能做到的事,那么人的智力以及更广义的认识能力是否就是一种信息加工呢?因此,人工智能的研究转而支持了这样一种功能主义的观点:人类智力及认识能力就是一种信息加工。

功能主义者的意图在于弥补行为主义和同一论的不足。那么这种弥补是否真的成功呢。下面将从两个方面作出否定的回答。


二、功能主义不能完整地描述心的本质

对功能主义的诘难在很大程度上集中在所谓的感受性问题上。感受性(qualia)是指我们的感觉和知觉所特有的性质特征。例如我们在看见一个红色的东西时,红色的东西所给予我们的那种特别的感受就是感受性。

来自感受性的诘难主要是由Ned Block等提出的感受性倒置和感受性缺失。

所谓的感受性倒置是指:在看普通物体时,我所具有的颜色感觉可能正好与你所具有的颜色感觉相反。具体地说,我在看熟透的西红柿时所具有的颜色感觉可能与你看草地时的颜色感觉是一样的,而我看草地时的颜色感觉与你看西红柿时的颜色感觉是一样的;虽然我们都称西红柿为红色的,而称草地为绿色的。这一思想实验的意义在于,虽然我们的颜色感觉的功能是一样的(都将西红柿辨别为红色的,而将草地辨别为绿色的),但我们各自感觉的性质特征却完全不同(我看西红柿时的颜色感觉与你看西红柿时的颜色感觉是不一样的)。因此,对心理状态的功能主义描述一定是漏掉了某种重要的东西(一样的心理功能却对应着不一样的心理实质)。

感受性缺失是指这样一种情况:两个心理状态很可能在功能上是同一的,尽管其中只有一个具有性质内容。一个人可能具有完全“正常”的疼痛行为,但却完全不感到疼痛。一个人也完全可能与另一个人有完全相同的颜色辨别能力,但却没有任何颜色感觉。而如果感受性缺失是可能的,也就是说一个状态可以同一于一个具有性质特征的状态而它本身却不具有性质内容,那么功能主义就是站不住脚的。

功能主义者对这一诘难所作的反应是各种各样的。

Shoemaker是这样来论证感受性缺失之不可能的:如果一个状态在功能上同一于一个具有性质内容的状态,那么它自己也一定具有性质内容。原因在于:一个具有性质内容的状态不但导致相应的外部行为,而且导致关于这个性质状态的信念。当一个人处于疼痛之中时,她不但感到疼痛,而且她的疼痛的感觉导致她相信自己感到疼痛。而一个不感到疼痛的人是无法相信自己感到疼痛的,因此,性质状态具有非性质状态所不具有的功能。我认为Shoemaker的这一论证存在一个很大的问题。他在这里区分了两种东西:感到疼痛与相信自己感到疼痛。但实际上我们有很好的理由认为感到疼痛与相信自己感到疼痛是一回事:感到疼痛就是相信自己感到疼痛。一个人不可能感到疼痛而不相信自己感到疼痛,也不可能相信自己感到疼痛而不感到疼痛。因此,Shoemaker的论证不能排除感受性缺失的可能性。同样地,Shoemaker在感受性倒置与功能性描述之间所作的调和也是不成功的;因为这种调和也要借助于“看到红色”和“相信自己看到红色”之间的区分。

总之,功能主义者不能回答来自感受性方面的诘难,因而至多只是对心的状态的不完全描述。


三、功能主义并没有描述心的本质

⒉人工智能与功能主义

Searle想象自己在一个有两个窗口的屋子里,这两个窗口分别是I和Q。通过窗口I进入纸张,上面有很复杂的记号。在屋子里面有一本用英文写成的大书。书里写着这样的指示:每当从I窗口进来的一张纸上写着这些记号时,你就要做这样一些事情,然后把有这些记号的纸送到O窗口。屋子里还有一堆写有记号的纸。

现在假定这些记号实际上就是中国字——由I窗口进入的是问题,而送到O窗口的则是对这些问题的正确答案。这一情形很象计算机里面的设置:一堆操纵于符号的规则(程序)通过输出窗口给出某些符号,对由输入窗口进入的符号作出反应。

为论证起见,Searle容许适当的程序通过Turing测验。在屋子的外面,说中国话的人可能以为她们是在跟屋子里的一个懂中文的人对话。但实际上屋子里的那个人(Searle)并不懂中文。Searle只是根据符号的形式(形态)来操纵符号,他并不知道这些符号的意义是什么。因此中国屋的思想实验表明,开动一个计算机程序并不构成真正的理解和思维,因为所有的计算机所能做的只是根据符号的形式来操纵符号。

Searle的论证是针对人工智能的,这一论证自提出以来,一直被认为是对人工智能最有力的批评。本文前面提到,人工智能与功能主义有着互为根据的关系。因此,这一论证也被认为对功能主义有着直接的威胁。


冷风如刀,以大地为砧板,视众生为鱼肉。
万里飞雪,将苍穹作洪炉,熔万物为白银。


发表时间:2006-07-31, 21:31:56  作者资料

Juli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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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论功能主义(zz)



根据上文的搜索了解时,发现有些补充的地方. 内容是关于最后的思维实验.

中文房间(Chinese room)又称作华语房间是由约翰·希尔勒在1980年设计的一个思维试验以推翻强人工智能(机能主义)提出的过强主张:只要计算机拥有了适当的程序,理论上就可以说计算机拥有它的认知状态以及可以像人一样地进行理解活动。

其实验可表示为:一个人手中拿着一本象形文字对照手册,身处图灵实验中所提及的房子中。而另一人则在房间外向此房间发送象形文字问题。房间内的人只需按照对照手册,返回手册上的象形文字答案,房间外的人就会以为房间内的人是个会思维的象形文字专家。然而实际上房子内的人可能对象形文字一窍不通,更谈不上什么智能思维。

由于英语用同一个字的来表示“中国的”和“中国语言”(即中文),不少未真正了解本题目内容的人都将本题错译成中国房间或中国屋(例如:本条目的西班牙语版本也是写成“La Sala China”─中国房间)。


发表时间:2006-08-01, 01:05:40  作者资料

Juli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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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论功能主义(zz)



再补充一下人工智能的内容.上篇和这篇都是引用维基的.

人工智能的一个比较流行的定义,也是该领域较早的定义,是由约翰·麦卡锡(John McCarthy|)在1956年的达特矛斯会议(Dartmouth Conference)上提出的:人工智能就是要让机器的行为看起来就象是人所表现出的智能行为一样。但是这个定义似乎忽略了强人工智能的可能性(见下)。另一个定义指人工智能是人造机器所表现出来的智能性。总体来讲,目前对人工智能的定义大多可划分为四类,即机器“像人一样思考”、“像人一样行动”、“理性地思考”和“理性地行动”。这里“行动”应广义地理解为采取行动,或制定行动的决策,而不是肢体动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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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人工智能
强人工智能观点认为有可能制造出真正能推理(Reasoning)和解决问题(Problem_solving)的智能机器,并且,这样的机器能将被认为是有知觉的,有自我意识的。强人工智能可以有两类:

类人的人工智能,即机器的思考和推理就像人的思维一样。
非类人的人工智能,即机器产生了和人完全不一样的知觉和意识,使用和人完全不一样的推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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弱人工智能
弱人工智能观点认为不可能制造出能真正地推理(Reasoning)和解决问题(Problem_solving)的智能机器,这些机器只不过看起来像是智能的,但是并不真正拥有智能,也不会有自主意识。

目前的主流科研集中在弱人工智能上,并且一般认为这一研究领域已经取得可观的成就。强人工智能的研究则处于停滞不前的状态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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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强人工智能的哲学争论
“强人工智能”一词最初是约翰·罗杰斯·希尔勒针对计算机和其它信息处理机器创造的,其定义为:

“强人工智能观点认为计算机不仅是用来研究人的思维的一种工具;相反,只要运行适当的程序,计算机本身就是有思维的。”(J Searle in Minds Brains and Programs. The Behavioral and Brain Sciences, vol. 3, 1980)

关于强人工智能的争论不同于更广义的一元论和二元论(dualism)的争论。其争论要点是:如果一台机器的唯一工作原理就是对编码数据进行转换,那么这台机器是不是有思维的?希尔勒认为这是不可能的。他举了个中文房间的例子来说明,如果机器仅仅是对数据进行转换,而数据本身是对某些事情的一种编码表现,那么在不理解这一编码和这实际事情之间的对应关系的前提下,机器不可能对其处理的数据有任何理解。基于这一论点,希尔勒认为即使有机器通过了图灵测试,也不一定说明机器就真的像人一样有思维和意识。

也有哲学家持不同的观点。Daniel C. Dennett 在其著作 Consciousness Explained 里认为,人也不过是一台有灵魂的机器而已,为什么我们认为人可以有智能而普通机器就不能呢?他认为像上述的数据转换机器是有可能有思维和意识的。

有的哲学家认为如果弱人工智能是可实现的,那么强人工智能也是可实现的。比如Simon Blackburn在其哲学入门教材 Think 里说道,一个人的看起来是“智能”的行动并不能真正说明这个人就真的是智能的。我永远不可能知道另一个人是否真的像我一样是智能的,还是说她/他仅仅是看起来是智能的。基于这个论点,既然弱人工智能认为可以令机器看起来像是智能的,那就不能完全否定这机器是真的有智能的。Blackburn 认为这是一个主观认定的问题。

需要要指出的是,弱人工智能并非和强人工智能完全对立,也就是说,即使强人工智能是可能的,弱人工智能仍然是有意义的。至少,今日的计算机能做的事,像算术运算等,在百多年前是被认为很需要智能的。


发表时间:2006-08-01, 01:15:39  作者资料

Juli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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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论功能主义(zz)



的确功能主义是存在很大缺陷,即了解到功能即其表现就作出这就是人的心灵这样的结论是不完整的.但在人无法更深入的研究的前提下,这样的归纳也是存在一定的正确性.我比较喜欢这句话"我永远不可能知道另一个人是否真的像我一样是智能的,还是说她/他仅仅是看起来是智能的",对于别人的智能,你又使用什么的标准去衡量呢?

我觉得认为"某事物是否智能"和"某事物是否存在"是很类似的,不同是后者的范围包括了前者.其实跟我之前所说的一样,最重要的是概念问题.如果定义智能一定是生物甚至是人所拥有的,那机器当然马上可以否定.但如果去掉这些先入为主的前提,那又需要什么来判断呢?我不说将来,就是现在,以我们现在科学,最后所做的判断还不是需要结果,这结果本来就是很表面的东西,通过表面的事物又如何能作出更深入的判断.所以现在的标准是很局限的,我们也只能使用很局限的标准在作出判断和选择.

我的看法还是那个,不要完全否定任何理论,无论它如何局限仍存在它能适用的范围,如何使之在适合的范围起作用才是我们做的事.
注:这不是针对楼主的.只是我的看法.


发表时间:2006-08-01, 01:42:58  作者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