彼黍离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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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朋友-- 哈,看了那个《女朋友》写的 [文章类型: 原创]
1、“男朋友”是一种事实,而不是一份承诺
你和男孩子开始交往,从“普通朋友”变成“好朋友”,再到“非常非常好、无话不谈的朋友”,某一个阳光灿烂的午后,他“不小心”拉了你的手;“月上柳梢头”,他突然袭击吻了你。这时他就已经是你的男朋友了,无论他是否告白,你心理已经认为他是你男朋友了。
这时候,千万不要急于把窗户纸捅破,越着急对你越不利。不要期望他会说 “你是否愿意做我女朋友”,也千万不要急 :“你怎么还不求我做你女朋友啊!” 记得要对别的男孩子笑,也不要忘记给别的男孩子留一点对你表示好感的机会。
原则:“欲速则不达”。
策略:看谁摒过谁。
弹铗 放歌 我有我乐 不与你说
发表时间: 2007-10-14, 11:2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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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踪浪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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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男朋友-- 哈,看了那个《女朋友》写的 [文章类型: 原创]
现代人谈恋爱基本上是陆小凤模式,不会这么矜持
漫漫长夜不知晓 日落云寒苦终宵 痴心未悟拈花笑 梦魂飞度同心桥
发表时间: 2007-10-14, 11:2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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彼黍离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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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男朋友-- 哈,看了那个《女朋友》写的 [文章类型: 原创]
2。
想想你未必就是真的喜欢他。
人都有惯性,别相信你就真的喜欢他了,这只是一个惯性作用而已。自己该干嘛干嘛,过几天习惯了就没事了。就是真的中招了,也有办法。嘿嘿,现代人啊。
原则:打死也不说。
策略:可以主动引诱,但不要主动表白。
弹铗 放歌 我有我乐 不与你说
发表时间: 2007-10-14, 11:3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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