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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再议
:: 前一篇主题:林神力体 ::
宇澄 发表文章数: 273 |
死刑再议 [文章类型: 原创]
以前在茶室里讨论过死刑的利弊。我是赞同废除死刑的,列了十条道理,但似乎得不到大众的认同。有茶友直接指我糊涂。不过我最近又看到些新闻,令我愈加觉得“糊涂”了。
1.赖昌星。加拿大没有死刑,也反对将罪犯引渡到犯人要面对死刑的国家。有死刑的中国早前要从加拿大引渡赖回国受审不果,便向加拿大保证不会判赖死刑。请问法律尊严何在?是用来讨价还价做交易的吗? 2.吴英。她手上有高官同谋涉罪的证据。舆论说,判她死刑的欲杀人灭口。或者这样说吧,现在她面临这样的困境。有人威胁她,你再捅更多高官犯罪的证据出来,就判你死刑。有人威胁她,你再不招,所有的罪就由你扛,死定了。究竟吴英犯了多大罪呢?如果她的行为是属于经营不善,那根本就没有罪。如果她的行为是属于诈骗,在大多数国家都不会处死,顶多象Maddof那样将牢底坐穿就是了。死刑成了.Zheng4.治斗争的工具。 3.讨薪民工,上访苦主。为了讨薪,讨还公道,他们大都不是自残,自杀就是被打个半死被送进精神病院。如果杀人不会被判死刑,那些不良雇主,地方恶势力狗官,还敢那么嚣张欺压弱势群体吗?死刑变成了社会更不和谐的原因。 好象还有更多的事例的,一时想不起,就写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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宇澄 发表文章数: 273 |
Re: 死刑再议 [文章类型: 原创]
又再想起药家鑫案。死刑已判,犯人已伏法。但仇恨争执仍再继续。
当初受害人为了要药家鑫死,说不要药家的钱,只要一命偿一命。在社会上仇恨富二代官二代一伙横行无忌的气氛下,硬把药家鑫贴上一个富二代官二代的标签。事实上药家鑫应不是什么富二代官二代,就是中上人家那样子吧。在国人一片不杀不足以平民愤的声讨声中,药家鑫很快便被送上黄泉路。 现在药家鑫死了,他们又要上门来讨要金钱赔偿了。我绝不是对罪犯药家鑫有同情之心,但对他父亲的处境和苦处则还是能理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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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昌海 |
Re: 死刑再议 [文章类型: 原创]
呵呵,宇澄兄 strikes back!不过所举例子似乎不足以推出有说服力的结论来。我也承认在中国目前这个被有些网民称为“中华民族到了最缺德的时刻”的状况下,有死刑照样问题多多。不过也同样是因为这种社会,没死刑会有没死刑的问题。且不说宇澄兄暗示的由讨薪民工对雇主私刑处决来震慑后者是一种怎样的社会倒退。即便那确实有震慑作用,难道真的就是对讨薪民工有利吗?在大家都不必再担心杀人会判死刑的情况下,难道有钱有势的人或黑社会雇凶杀人不会也变得更容易一点?思想更解放一点?步子迈得更大一点?
宠辱不惊,看庭前花开花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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宇澄 发表文章数: 273 |
Re: 死刑再议 [文章类型: 原创]
记得我说过死刑存废是可以争议一百年也许都没有一个绝对对或错答案的,因为两者任取其一都会有其副作用。
我上次为废除死刑提出了十条理由。而这次新提出的三条理由是上次讨论时没有提及的,这些新理由让我更向废死一方倾斜。我期待支持死刑一方能提出盖过这三条理由以至更多的论据来“strikes back”扭转我的想法。卢兄的回应不是没道理,但其要点死刑能震慑犯罪并无新意,早已一再讨论过了。而我提出的免除死刑也能“震慑”犯罪则是我以前没有想到的,大家应该也没讨论到的。至于卢兄所说的,私刑处决是一种社会倒退,我想借用一下美国为例。美国民间那两亿枪械可不是用来打蚊子的,而是在有需要的时候执行“私刑”杀人的。美国和中国在这一点相比哪一方是社会倒退呢?我不下判语,就让有心者自己思考一下吧。现在中国的现实是底层民众样样权利都几乎被剥夺殆尽,某些执掌行“公刑”权利者,比行“私刑”者更显得恐怖。躲猫猫孙X刚的故事大家应该都听过了,甚至某些自身也是“公刑”执行人最终也身受其害。最近那位跑美领馆要求庇护的高官不是被当局判作精神失常吗。任你神志如何健全者,被“公刑”后,要你变人变兽变鬼,全由那当时得令的执权者定夺,我想至少那些行“私刑”者也不会狠辣无法无天至此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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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石 发表文章数: 455 |
Re: 死刑再议 [文章类型: 原创]
我也赞同废除死刑,主要出于对生命的尊重,对犯法者也如此。尤其是,对底层的百姓,能不杀就不杀,要知道现实情况是相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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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昌海 |
Re: 死刑再议 [文章类型: 原创]
我非常同意宇澄兄关于“死刑存废是可以争议一百年也许都没有一个绝对对或错答案”的看法。其实不光关于死刑,几乎关于社会现象的任何争议话题都是如此,这也是我参与这些话题通常讨论到一定程度就撤退的原因,因为一旦把自己想表述的观点表述完了,目的也就达到了。
:: 而我提出的免除死刑也能“震慑”犯罪则是我以前没有想到的,大家应该也没讨论到的 我之所以挑出这一条来回复,也正是因为注意到这是新提出的理由。只不过这一条理由在我看来实在没什么说服力。在我看来,所谓“免除死刑也能‘震慑’犯罪”如果是因为免除死刑使得大家可以放心大胆地私用死刑来震慑犯罪,那实在是比司法意义上的死刑糟糕得多,在中国这种充斥着戾气的社会就更是如此。 :: 美国民间那两亿枪械可不是用来打蚊子的,而是在有需要的时候执行“私刑”杀人的 虽然我们谁也不能代表美国枪支拥有人来宣示他们拥枪的目的,而且我对美国允许私人拥枪很不以为然,但把美国人拥枪的目的说成“在有需要的时候执行‘私刑’杀人”实在是太草率了。 宠辱不惊,看庭前花开花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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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漠孤狼 发表文章数: 183 |
Re: 死刑再议 [文章类型: 原创]
::记得我说过死刑存废是可以争议一百年也许都没有一个绝对对或错答案的
我也觉得这样讨论下去是不会有结果的,因为“对”“错”本身就没有一个标准来衡量与定义。还不如转而讨论这个“标准”。 想了一下,我觉得衡量一个社会是否健康有活力还是其稳定度与变化度的某个组合。具体到法律上,我认为不应赋予法律本身至高无上的权威,因为它不是目的,用法律来达到使社会的这个系统的活力健康才是目的;同样,具体到死刑的废存,那就要看死刑的废存是否有助于提高社会活力与健康。 同时我也相信(呵呵,是相信而非有确切数据支持),任何手段都有其阶段性。即在某阶段是损害社会的某手段,在另一阶段完全有可能是对社会有益的手段。具体到死刑,我相信(哎,又是相信),中国现阶段还需要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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宇澄 发表文章数: 273 |
Re: 死刑再议 [文章类型: 原创]
::但把美国人拥枪的目的说成“在有需要的时候执行‘私刑’杀人”实在是太草率了。
或许我应该这样啰嗦点说清楚吧,美国拥枪者的目的除了打猎收藏参加射击比赛当烧鞭炮过瘾等等之外,很大一部分人公开表明,拥枪就是为了在有需要的时候向他们心目中的敌人射击用的。 关于美国的枪械问题,我其实也赞成在人烟稠密的大城市地区实行严格的枪支管制。但在乡野地区,民众的持枪权应该是必要的。这就跟在大城市地区不大需要但乡野地区很有需要养只狼犬看家护院同样道理,不能一刀切。 ::我相信(哎,又是相信),中国现阶段还需要死刑。 说了这么多,我还是相信,就算不能一蹴而就,中国现在也是到了认真讨论废除死刑的时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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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昌海 |
Re: 死刑再议 [文章类型: 原创]
:: 很大一部分人公开表明,拥枪就是为了在有需要的时候向他们心目中的敌人射击用的
我不知道这是什么时候的调查,原话是什么,不过我相信(我也必须用孤狼兄的这个说法),即便这部分人,也大都是指遭到打劫之类直接威胁自身安全的事件时打算用枪支自卫(而且这自卫我相信主要是想让对方知难而退而不是杀掉对方)。这跟别人欠自己钱财或得罪了自己之后不诉诸法律,直接拿枪蹦了对方这种私刑杀人是完全不同的。 宠辱不惊,看庭前花开花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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宇澄 发表文章数: 273 |
Re: 死刑再议 [文章类型: 原创]
绝大多数美国人遇到不平事时当然是先诉诸法律,但确实,捍卫持枪权那伙人一主要理由就是说要捍卫用枪来推翻暴政的权利的。这不就是说其目的就是在有需要的时候向他们心目中的敌人射击用么。
至于说如何拿枪推翻暴政,拿枪去白宫和国会山扫射的事情不是没有发生过,但指望这样能推翻联邦.Zheng4.府当然又是另一回事了。不过,美国的片警不敢肆无忌惮地欺压乡民,老板不敢骑在雇员头上作威作福。这多多少少也跟他们忌讳老百姓手中有枪而且杀人不一定要偿命有关系吧。要不就把这种美国现象称为恐怖平衡或恐怖和谐社会也无不可。而中国现实是老百姓弱势人士无时无刻不感到失去一切的恐怖威胁,而骑在他们头上的却不需要顾忌什么恐怖威胁(或许他们只恐怖比他们更上一层的上司有一天把自己抛弃了,就象那位投奔美领馆的人物)。中国不需要也无可能事事学美国,但可以以美国的经验为鉴。所以我开头说的这第三点就是引入这种杀人不偿命的机制来为底层人士争取到多一点平衡。Sounds Crazy? Wow, nothing is crazier than a society of helpless and hopeless grassroots governed by an unchecked and relentless power. 要深入探讨枪支管制的利弊可又得是一个可以长篇大论的话题了,所以我在这里只能简单地说这么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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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昌海 |
Re: 死刑再议 [文章类型: 原创]
hmm...我对宇澄兄关于美国社会是靠私枪维系的恐怖平衡的见解不敢苟同,我相信美国就算禁了私枪,也会像欧洲发达国家一样的平衡,而不会出现恐怖平衡被打破后的混沌。不过这个实在没时间展开讨论,撤退了。。。
宠辱不惊,看庭前花开花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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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ge 发表文章数: 194 |
Re: 死刑再议 [文章类型: 原创]
不过,美国的片警不敢肆无忌惮地欺压乡民,老板不敢骑在雇员头上作威作福。这多多少少也跟他们忌讳老百姓手中有枪而且杀人不一定要偿命有关系吧。
======================== 我看不出来这有什么关系。美国人即便有枪,可以合法的(对人)使用的情形是很有限的。且不说美国有枪的人本身也并不多。住在农村的合法公民用枪的时候肯定不如在城市里的黑帮的机会多。 美国的片警和老板不敢肆无忌惮和美国是一个很强的法制社会而且经济发达直接相关。 至于推翻联邦.Zheng4.府之类的说法,当笑话听听也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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宇澄 发表文章数: 273 |
Re: 死刑再议 [文章类型: 原创]
::美国人即便有枪,可以合法的(对人)使用的情形是很有限的。
没错。但我强调的是即便是不合法用枪也不一定是个死罪。 ::且不说美国有枪的人本身也并不多。 这看你怎么去定义多和少了。 美国的狗多不多?美国的枪可比狗多。 美国的汽车多不多?美国的枪可比汽车还多。 据估计美国有一半的成年人家中有枪。 ::美国的片警和老板不敢肆无忌惮和美国是一个很强的法制社会而且经济发达直接相关。 同意。但多多少少,也跟他们忌讳老百姓手中有枪而且杀人不一定要偿命有关系吧。不然美国很多.Zheng4.府部门为什么大门都要安个金属探测器警卫搜身呢,可不就怕你拿枪进去寻仇吗?恐怖平衡啊。 ::我相信美国就算禁了私枪,也会像欧洲发达国家一样的平衡 欧洲我没去过,但枪支管制更严的加拿大是去过的。很明显那里的.Zheng4.府人员办公地方不需要象美国这边去办个SSN都先搜你个遍如临大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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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权 发表文章数: 246 |
Re: 死刑再议 [文章类型: 原创]
楼主本意大概只是想说为了反抗压迫或者复仇而杀人应该得到法律的宽免,这倒也不是不能考虑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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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lamingrock 发表文章数: 63 |
Re: 死刑再议 [文章类型: 原创]
死刑废留我不懂。
不过我觉得像菲律宾那样每年因凶杀等非正常死亡的事情那么多的地方,废除死刑究竟是人道关怀还是助长凶杀呢?废除死刑应该有什么准入标准吧?比如当地法治程度和人均暴力致死率? 能否请研究过的茶客简单说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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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走迦楼罗 发表文章数: 737 |
Re: 死刑再议 [文章类型: 原创]
但多多少少,也跟他们忌讳老百姓手中有枪而且杀人不一定要偿命有关系吧
-------------------------------------------------------- 那老板也是老百姓,不一样可以有枪么?而且警察手中的枪不会比老百姓的差。照你的观点,那在美国警察欺压百姓的现象岂不很严重?我相信片警不敢肆无忌惮、老板不敢作威作福如果有百姓可持枪的原因在里面......那这个社会离革命不远了。 有枪而且杀人不一定要偿命 ----------------------- 中国持枪杀人如果是死刑,我觉得是数罪并罚造成的。因为持枪也是违法刑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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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走迦楼罗 发表文章数: 737 |
Re: 死刑再议 [文章类型: 原创]
为了反抗压迫或者复仇而杀人应该得到法律的宽免
----------------------------------- 这点我感觉中国法律已经考虑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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宇澄 发表文章数: 273 |
Re: 死刑再议 [文章类型: 原创]
小结。做了一份万一在中国犯下了死罪时的求生指南。
如果阁下是个裸官: 投奔美领馆。拿到.Zheng4.治庇护最好,不然至少也能拿个铁券丹书。有多大动静闹多大动静。但千万不要把你的同伙招出来,这样最多就是判你个精神病保外就医。一年半载后就可以跑国外与你的家人团聚。 成功例子有:王丽君,or so. 如果阁下有万贯家财: 投奔加拿大。尽量拖延引渡官司。在加拿大吃好赌好嫖好家人安置好。及至中方发下免死金牌,花钱消灾,把国内相关公检法的上上下下打点好,然后从容回国受审走过场。 成功例子有:赖昌星,高山,李东哲。 如果阁下是无钱又无势的屁民: 对不起,跑北京上访想都不要想,美领馆也不会对你有兴趣肯定是拒之门外。时间允许的话先把身上最后值钱的东西如血浆角膜肾脏等卖掉作后事处理费,引颈受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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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ge 发表文章数: 194 |
Re: 死刑再议 [文章类型: 原创]
如果阁下有万贯家财:
投奔加拿大。尽量拖延引渡官司。在加拿大吃好赌好嫖好家人安置好。及至中方发下免死金牌,花钱消灾,把国内相关公检法的上上下下打点好,然后从容回国受审走过场。 成功例子有:赖昌星,高山,李东哲。 ==================== 只有这一点是废除死刑可以改变的。不过,我认为为这样的几个人废除死刑弊大于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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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lamingrock 发表文章数: 63 |
Re: 死刑再议 [文章类型: 原创]
顶sage,
在菲律宾废除死刑利弊上,我的看法也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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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人乙 本作者已经 |
Re: 死刑再议 [文章类型: 原创]
面对布雷维特时,主张废除死刑的人怎么想?
在凶杀十分猖獗的地区,主张废除死刑的人怎么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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宇澄 发表文章数: 273 |
Re: 死刑再议 [文章类型: 原创]
::面对布雷维特时,主张废除死刑的人怎么想?
Breivik?说的是那个大开杀戒的挪威人? 按挪威人的刑法,他最多就是判21年。听说有些外国人事后问过一些挪威人有没有后悔把法律定得太宽松了。他们原以为很多挪威人肯定会因为这件事的刺激呼吁修改法律来个“严打”的,但结果大部分挪威都说最高判21年合适。所以应该说面对这家伙时,主张废除死刑的人大多不会因他而改变主意。 其实我以前讨论死刑存废时就拿一个杀了更多无辜人的美国的Tim McVeigh来举过例。我看这家伙从头到尾就是有意犯了案后故意露馅让.Zheng4.府捉到他,最后判他死刑也正合他心意,好“光荣就义”以唤醒他的同路人对他的.Zheng4.治主张更多关注。死刑不但吓唬不了他,甚至说不定还促使他去犯下OklahomaCity的大案。 同样,Breivik听说某些医生诊断他为“精神有问题”后还老大不愿意。他就是想坐牢。对这种人,判他死刑也不解决问题。 最后,我认为,谋杀一个无辜的人和谋杀一百个无辜的人是同样的邪恶。 ::在凶杀十分猖獗的地区,主张废除死刑的人怎么想? 没有具体的,很难说。不过主张废除死刑一方所举出来的多数理由都跟凶杀是否猖獗无关。况且废除死刑并不一定就导致凶杀犯罪率上升,这是有人统计出来的。又或者说没有确凿的统计证明死刑确实降低了谋杀率。虽然很多人对这些统计采样仍有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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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人乙 本作者已经 |
Re: 死刑再议 [文章类型: 原创]
对于挪威那样发展十分完善的国家地区,废除死刑我没异议,虽然受害者还是对布雷维特免于极刑颇有微词。
第二个问题回答很科学,不过对于凶杀猖獗帮派斗争激烈的地区,是否会借用无死刑这一做法杀人?比如唆使低层级成员杀人,入狱后厚赏出狱后委以重任? 据我所知,菲律宾是禁止死刑的,但凶杀却特别多,前阵子香港人客死他乡的事情菲律宾人基本不当大事。最初我十分愤慨,后来知道菲律宾凶杀十分频繁,比如2009年马京达瑙省安帕图安镇曾发生当地政界人士和记者遭劫持和屠杀的恶性暴力事件,包括省长曼古达达图妻子、2名姐妹及记者、律师在内的58人被屠杀。所以相比之下,港人殒命确实不算太大的事情。 那这种情况下,禁止死刑使用徒刑并适用减刑时,是否容易助长凶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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宇澄 发表文章数: 273 |
Re: 死刑再议 [文章类型: 原创]
::对于凶杀猖獗帮派斗争激烈的地区,是否会借用无死刑这一做法杀人?比如唆使低层级成员杀人,入狱后厚赏出狱后委以重任?
可以从不同角度回答你这个确实挺有争议性的论点。我想其中一个解答是,即使在有死刑的地方,也应该有一个年龄限制问题。比如说,十六岁以下的不判死刑,十四岁以下的不判刑,等等。按照这路子帮派仍然不愁找不到杀手替他们卖命。说不定这反效果又出来了,即导致更多未成年人加入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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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人乙 本作者已经 |
Re: 死刑再议 [文章类型: 原创]
同意,不过反效果指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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宇澄 发表文章数: 273 |
Re: 死刑再议 [文章类型: 原创]
::同意,不过反效果指什么?(路人乙茶友)
::难道有钱有势的人或黑社会雇凶杀人不会也变得更容易一点?(昌海兄在上面点出的问题,顺便一起回复) 我的意思是说,在一个有死刑罪的地方,有可能出现这种情况:那些有钱有势的坏家伙或黑社会杀人犯罪团伙便会转而利用那些年龄够不上死刑罪的青少年去犯那些成年人犯上就会判死刑的重罪。在这种情况下,保留死刑并没有起到很大的减低犯罪的威慑作用,而只是把犯罪的年龄层降低了。这样死刑对整个社会的负作用或者说反效果就更大。 我有点感想。 当今除了那些死硬左派和五毛.Dang3.,大家都会对那所谓的中国国情特殊所以不适合搞De mo cra cy的论调嗤之以鼻。但为何谈到废除死刑,包括在这茶室所遇到的很多有识之士大多都认为按中国的国情(至少在可见的将来)不应考虑废除死刑呢?对西方的这种人文关怀和生命价值观思想不屑一顾,这跟大清时代“西学为用中学为体”是不是陷入同一窠臼。现实情况是西方几乎整个欧洲,北美除了美国那些保守州份都已经废除了死刑,这些地方基本上也就是世界上De mo cra cy.Zheng4.治实行得最成功的地方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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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lamingrock 发表文章数: 63 |
Re: 死刑再议 [文章类型: 原创]
::包括在这茶室所遇到的很多有识之士大多都认为按中国的国情(至少在可见的将来)不应考虑废除死刑呢?
宇澄兄,我认为分歧主要出在是对孰因孰果上(究竟是因为废除死刑而让社会更好,还是因为社会更好所以能废除死刑?),而非单纯的赞成反对上。 因为同样废除死刑的菲律宾,凶死并不比死刑冠绝全球的大陆低啊。 这其中还有个文化、教育、立法司法执法公平公开无选择性,对帮派犯罪零容忍的社会共识和民法商业法等配套的措施才能保证废除死刑的正面意义和无争议性。 否则虽然凶杀者不用依赖于未成年人,但成年人所能造成的危害性不依然存在吗?这些人放在监狱中人满为患,不论是否出狱都是个定时炸弹啊。就更不用说起社会影响究竟如何了。 虽然有德国人为了杀死自己丈夫的大陆人求情并捐资助学,但同样也有挪威人说特雷维尔这样的杀戮行为居然只需要监禁几年,那还不如为了儿子拿枪崩了他然后去坐牢。若特雷维尔不是特例而变成现象,那个这种气话变成现实就可以预料了。 所以我觉得,是否废除死刑,是一系列社会发展改革的其中一环,孤立起来看,意义不大,而且充满争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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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人乙 本作者已经 |
Re: 死刑再议 [文章类型: 原创]
那些有钱有势的坏家伙或黑社会杀人犯罪团伙便会转而利用那些年龄够不上死刑罪的青少年去犯那些成年人犯上就会判死刑的重罪。
立法保护未成年人,同时严惩教唆犯应该可以压制这种负面影响。 类似的校园吸毒也是加强监管而非降低刑罚。 这样看起来,废除死刑似乎更多的是人道主义而非司法公平。 另外,同意楼上的配套论。这也是我同意废除死刑的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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宇澄 发表文章数: 273 |
Re: 死刑再议 [文章类型: 原创]
针对上面flamingrock茶友的质疑答复几句。
有关社会进步和废除死刑的因果关系,应该是互相影响吧。即便阁下真是认定只有社会进步了才能废除死刑,听上去有点象中国人素质提高了才能实现Dmcracy,那中国到了21世纪的今天也应该是进步到推行Dmcracy和废除死刑并行不悖时候了。如果等中国有一天进步到象今天欧美先进国家那水平的时候,便是讨论是否将最高刑期订为比如象挪威的21年监禁那阶段了。 有关菲律宾的情况也可以从不同角度回答。我不知道相比其他国家那里的犯罪率算高还是算低,但对付这问题首要应该是从.Zheng4.府腐.Bai4.社会混乱警察无能这些主因着手,而不是取消死刑。菲律宾好歹也是个.Min2.主国家了吧,如果死刑真的那么有必要,难道那里的民众就那么不明事理不起来抗议要求.Zheng4.府恢复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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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人乙 本作者已经 |
Re: 死刑再议 [文章类型: 原创]
::推行Dmcracy和废除死刑并行不悖
有理 ::对付这问题首要应该是从.Zheng4.府腐.Bai4.社会混乱警察无能这些主因着手,而不是取消死刑 同意 ::菲律宾好歹也是个.Min2.主国家了吧,如果死刑真的那么有必要,难道那里的民众就那么不明事理不起来抗议要求.Zheng4.府恢复死刑? 这回答很.Zheng4.治正确,但有违和感。期待火石的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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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lamingrock 发表文章数: 63 |
Re: 死刑再议 [文章类型: 混合]
::阁下真是认定只有社会进步了才能废除死刑,听上去有点象中国人素质提高了才能实现Dmcracy,那中国到了21世纪的今天也应该是进步到推行Dmcracy和废除死刑并行不悖时候了。
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类比隐喻都是有所偏差的。 推行democracy没有争议,至少我们之间没有。 废除死刑我有疑虑,而且不只我有。我并不是反对你的观点,而是说,你观点的论述还不足以说服我和你站在同一立场。 我疑虑的地方其实前面站长、大漠孤狼、暴走迦楼罗、sage、路人乙都基本说完了,重复就没意思了。 中国确实应该认真讨论死刑,这也是为何我认真向你请教的原因。 另外,我觉得支持废除死刑方,应该少用“出于对生命的尊重”的道德大旗,而是踏踏实实的讨论(就像你一样)。这样更能获取共识。 ::对付这问题首要应该是从.Zheng4.府腐.Bai4.社会混乱警察无能这些主因着手,而不是取消死刑 这正是我说的配套,有了配套,才能保证废除死刑得到更多的支持而不是更多的非议。 ::菲律宾好歹也是个.Min2.主国家了吧,如果死刑真的那么有必要,难道那里的民众就那么不明事理不起来抗议要求.Zheng4.府恢复死刑? 1、唯.Min2.主论并非总是对的,只是因为咱大陆太缺.Min2.主了。这里转一段话,不妨评评:“我特别推荐朋友看《美国立宪会议纪要》,在这本详细记述了美国的国父们如何制定宪法的书里,你可以看到在认同人.Min2.主权的前提下,他们每天会议的一大部分内容就是在忧心忡忡的设计方案,避免人民的暴民倾向发作,他们设计方案钳制多数人的暴政、设计方案防止大州压迫小州、设计方案防止人民一时冲动不知设定出什么新奇的法律来,总之你在会议里看不到对.Min2.主自由的歌颂,而满眼都是如何避免.Min2.主的弊端的讨论。” 2、而废除和恢复是两回事,改变原来所需的力量总比遵循原来的力量要大才能成,特别是没有特别紧迫要求的情况下。 3、菲律宾人咋想我不知道,但我知道阿基诺对香港人的死一副很无所谓的样子,连道歉都没有,既然都废除死刑了,出于对生命的尊重,应道歉,出于对纪律部队的监察失责,更该道歉。 而菲律宾人用遇难巴士拍照的事情,我只能说,这点让我对菲律宾人的道德观表示很诧异。这还能说“出于对生命的尊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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宇澄 发表文章数: 273 |
Re: 死刑再议 [文章类型: 原创]
对应回复上面flamingrock茶友的三点说法。
1.我没有什么“唯.Min2.主论”的意思。不妨略加修改再重复一次我上次说的话: “菲律宾好歹也是个.Min2.主国家了吧,如果死刑真的那么有必要,难道那里的民众就不起来抗议要求.Zheng4.府恢复死刑” 省去了“那么不明事理”几个带对错判断的字,没问题了吧?那意思就是说,在一个可以自由表达意见的国家里,如果有某个议题,先不论正方反方谁合理谁不合理,如果这议题真的没法调动起民众的情绪,引起公众的关注,那就是说这议题早已经在国民心中基本达到了共识。 2.关于“废除和恢复是两回事,改变原来所需的力量总比遵循原来的力量要大才能成”。现在菲律宾连恢复美军驻苏比克基地都有人讨论了。如果真有需要的话,那么从仓库里拿一条绞索套出来恢复性地挂在天花板上总不至于要几十亿美元那么耗费吧(参考冲绳基地的搬迁费)? 3.我忘了阿基诺嘴上到底说道歉了没有,就算没有,至少他会说过遗憾这俩字吧。就算他连遗憾也没说过,我记得他至少也派个副总统到北京来解释吧。差不同一时间,俄国军人炮轰中国的渔船炸死多人,你看见普京说过道歉遗憾之类的话或至少派个副参赞来解释没有?那还是.Zheng4.府军队杀人而不是劫匪杀人呢。所以国与国之间打交道就这么回事,.Zheng4.治和利害判断为先。如果真的要追求公正,咱们对大国就不应该俯首帖耳对小国也不应该就颐指气使。至于什么有菲律宾人用遇难巴士拍照,嗨,林大了什么鸟都有。难道要象北朝那样那谁挂了之后监督全民看谁不哭或谁哭了但表情不真嚎声不切统统饿饭仨月才觉得他们是真心沉痛? 费了那么多劲谈菲律宾是不是跑题了。我再替他们辩护恐怕就会有人说我跟成虫小弟或山鸡卫视那阮厕山相同冷血腌臜了。 我很多观点其实以前在茶室讨论这话题时也是提到过的,如果不是要把想法阐述清楚本来也不想在这里重复。比如说,我强调法律是为了主持公义而不是为了报复,还曾引用过某国法官的一个哭笑不得的判决为反例:判一个被流氓糟蹋了的少女的家人可以对这流氓任意糟蹋以作报复。所以对你上面提到的说法“有挪威人说特雷维尔这样的杀戮行为居然只需要监禁几年,那还不如为了儿子拿枪崩了他然后去坐牢”,我是大不以为然。对杀人犯无论是判他坐21年或者坐21个月牢那都是公义得到了伸张。如果谁觉得这种法律对罪犯太宽容简直混账的话你大可不在这个国家呆嘛,就象如果你觉得哪个国家的税收太高了你可以搬走一样。所以说,只要一:这税法或刑法是由一个民选.Zheng4.府定的,二:这个国家没强迫不喜欢她的人一定要留下做她的子民,那么你住下来就有义务有责任要遵守游戏规则。如果你“还不如为了儿子拿枪崩了他然后去坐牢”,那么你就是个杀人犯,性质就变了。即便说这种伸冤性杀人只需要判坐一天牢就够了,我相信大部分守法的挪威受害人家属也不会去做这个选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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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lamingrock 发表文章数: 63 |
Re: 死刑再议 [文章类型: 转载]
在杨恒均的微博上看到了这个:“有意思,最近正研究明朝的文官制度,发现他们那时的死刑复核之严,竟然是当今朝廷远远比不上的。当时死刑都得皇帝签字。现在。。。是我们人多了,还是当官的更草菅人命了”
看来废除死刑真的应该好好认真考虑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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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lamingrock 发表文章数: 63 |
Re: 死刑再议 [文章类型: 原创]
回复宇澄兄:
1、同意,估计应该是这样。 2、虽然1同意了就没有必要讨论,不过说说也无妨。我那个说法后还有“紧迫要求的情况下”。将南海问题考虑进去后,需要美国的支援的不但有菲律宾,还有越南,所以我那个说法和你这个举例其实没矛盾。 3、将.Zheng4.治考虑进去之后确实比较难搞,俄的行为,和ZF对俄的反映确实更加让人失望。不过这确实也歪楼了,我的重点其实是“虽然废除死刑了,但菲律宾人似乎对凶杀习以为常(相对于我们来讲),让我感觉十分诧异,似乎没有看见对生命的尊重”。 ::“法律是为了主持公义而不是为了报复” 确实如此,不过法律也有震慑的作用,震慑和报复很难完全分离开来。 ::“有挪威人说特雷维尔这样的杀戮行为居然只需要监禁几年,那还不如为了儿子拿枪崩了他然后去坐牢”,我是大不以为然。 我同意你的不以为然,而且这确实是犯罪行为,等于把自己变成杀人犯。不过若将心比心的考虑,若失去唯一的儿子,在伤心欲绝中心理出现问题,这种可能性是存在的,只不过出现在挪威的可能性极小,而是出现在“.Zheng4.府腐.Bai4.社会混乱警察无能”但废除死刑的地区则相对要高。我想重点是如何降低这种不仅仅是让人“大不以为然”而且是十分有害的可能性。 ::即便说这种伸冤性杀人只需要判坐一天牢就够了,我相信大部分守法的挪威受害人家属也不会去做这个选择的。 这点我得表明看法:“不论是否为报复性伸冤性犯罪,都不应该减刑,这将导致报复性犯罪循环。虽然不减刑也不见得能避免犯罪循环,但至少是不鼓励。” ::这个国家没强迫不喜欢她的人一定要留下做她的子民,那么你住下来就有义务有责任要遵守游戏规则 对,但1来迁移能力并非人人都有,2来报复性凶杀,然后自己去坐牢也是游戏规则之一。比起看着杀死血亲的凶犯十几年后可以自由究竟会选哪一个,得看当事人的价值观、当时的精神状况、以及当地社会文化司法等等配套。但若法律废除了死刑,但却没有足够的配套来劝阻这种血色的犯罪循环,那废除死刑也就成了形式主义,没有多大实际意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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