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学哲学中的直觉主义有如下几个基本观点:
1,逻辑上的,排中律不再普遍成立。排中律是说,任何陈述(或命题),或者正确,或者错误,二者必居其一。直觉主义不认可这一点。因而在直觉主义的体系中,有一些命题不成立,其否定也不成立,这一点被挖苦地称为--直觉主义的荒谬之荒谬。
对于排中律,有一个极具讽刺意味的命题:一个逻辑体系,或者排中律成立,或者排中律不成立,二者必居其一,且不能同时成立。
2,对无穷的否定。这一点上有各种各样的形式,比如,直觉主义的始祖Brouwer否定实无穷,但承认潜无穷。更加极端的有限主义否认任何形式的无穷。
但是,直觉主义并不能很好地定义什么是实无穷,什么是潜无穷。甚至可以说,对于什么是有限什么是无限,直觉主义也不能给出一个良好的定义。
3,认为数学证明必须是构造性的。
但是对于什么是构造则有着不同的理解。这里的构造与数理逻辑中的可构造并不一致,后者是含义众多的构造之一。
Brouwer将1,2两点搅拌到一起,并给出了一二例子来进行说明,如下:
Goldbach哥德巴赫猜想:任何一个大于2的偶数都是两个素数之和。
我们可以检验任意一个偶数是否为两个素数之和,也可以检验任意有限多个大偶数是否为两个素数之和。但是我们不能一一检验所有大偶数是否为两个素数之和。因而,Brouwer认为,这说明,我们不能断言“either Goldbach's conjecture is true, or it is not.”
显然这个说辞愚蠢无比。一旦数学家证明了哥德巴赫猜想,Brouwerer又会找到另一个未证明的猜想,继续他的那一套言词。我觉得Brouwer在这一点上已经破产了,鉴于他的论述过于愚蠢,事实上几乎没有人认同这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