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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自己的无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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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格拉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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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合集中的 什么是热门博客? 曾以法老王为笔名发表于万维读者网网墨文集的法老王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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繁星笔谈之杂文篇

- 卢昌海 -

本文是我发表在繁星客栈上的几篇杂文的合集

什么是热门博客?

热门博客就是留言呈现下列形式的博客:

网友A:貌似沙发?

网友B:难道是我?

网友C:沙发!

网友D:我是沙发!

网友A:天哪,真的是沙发!?

网友E:没想到这么靠前!

网友B:还是没抢到沙发!:(

网友F:前五!

网友G:这是几楼?

网友H:郁闷!刚才还没人,点进来连前五都没了!

网友I:Top Ten?

网友J:终于挤进来了,为了前十我等了好久了!

网友K:还好,第一页。

网友L:惊喜!

网友M:可惜啊,没抢到沙发!

网友N:挖哈哈,好靠前啊!

网友O:我是第几?

网友P:难得的首页~~顶了再看~!。

网友Q:前十!!

网友R: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网友S:一页留名。

网友T:好激动啊!第一次出现在第一页!!

网友U:太好了,第一次留言就这么靠前。

网友V:开心。

网友W:激动中,还没来得及看。

... ... ... ...

网友Z:NND,半夜还有这么多人!连第一页都没了!

二零零七年七月二十八日写于纽约

骗子骗走了什么?

我在纽约的一位同学曾告诉我这样一个故事: 他在国内念本科时有一次去外地游玩, 不小心丢了钱, 结果向路上的一位老人借 40 元钱。 老人相信并帮助了他 (当然, 他事后将钱寄回给了老人)。 这件事情他一直心存感激, 我也印象深刻。 我之所以印象深刻, 是因为我知道一分钱可以难倒英雄汉。 读书人在那种境况下的生存能力其实是很弱的, 既没有骗人的能耐, 也拉不下面子乞讨, 若不是有人帮助, 那位同学当时的处境将非常尴尬。

后来有一次我在纽约 Times Square 地铁站里被一位韩国人叫住, 他说自己是在纽约以北的康州 (Connecticut) 工作的一位计算机教授, 不小心丢了钱, 问我是否可以给他 16 美元买一张回康州的火车票。 我立刻想起了那位同学的故事 (虽然我听过的骗人故事更多), 于是拿出了 20 美元给他。 他执意要我留下地址, 说回去后立即寄钱给我。 我当时只差一个多月就要搬家,不怕把地址告诉陌生人, 就写给了他。 结果对方并没有寄钱回来 (若不是对方执意要我留地址, 我永远也不会知道他是骗子还是真的有困难)。

后来隔了几年, 我回国期间有一次在上海乘地铁, 在车上一位二十来岁的女孩子递给我一张卡片, 上面写了一小段故事, 大意是说她是聋哑人, 靠出售小工艺品谋生, 希望好心人能够买她的工艺品。 那些小工艺品是一些小小的人物木雕, 每个卖 3 元。 我立刻想起了在 Times Square 的经历, 几乎想对她说: “卡片上有个错别字” (如果她不是真的聋哑人, 听到后有可能会露出破绽)。 但转念又想, 管她真假, 我可以给韩国人钱, 为何反倒要试探中国女孩呢? 于是什么也没说, 买了她的小工艺品。 当然, 我永远不会知道那女孩的故事是真是假, 事实上即便是假, 一位花季女孩要用这样的方式来谋生, 也是值得帮助的。 不过我虽帮了她, 但在那一刻首先想起的却是以前上当的经历。

骗子最可恨的地方不是骗走了钱, 而是骗走了人与人的互信。 一个社会骗子多到一定程度后, 真正需要帮助的人, 就会越来越难得到帮助。

********

再说几件类似的小故事。

纽约地铁上有一类很流行的行乞方法是十几岁的小孩说自己为篮球队募款, 让大家买他们的巧克力豆。 这些我一直不知真假。 不过后来有一次碰到另一位看上去也是十几岁的小孩, 他的乞讨方式是一开口就说 “我不来谎称为篮球队募款 ... ...”。

在纽约碰到的骗子中印象较深的还有一位中年妇女。 那时我刚到美国不久, 有一次放学回家, 路上碰到这位妇女, 她说自己没钱乘车了, 要赶回家去接小孩, 问我可不可以给她几块钱。 我没有给 (刚到美国的留学生往往会自动将美元数乘以 8, 我也不例外, 因此几块钱在当时看来还是不小的数目)。 不过那位妇女的神情看上去很逼真, 后来我一直觉得有点惭愧, 老想起她的故事。 直到一年多之后, 在同一个地方又碰到了这位妇女, 可能是在全城各处乞讨了一圈 (用台湾选举的术语来说是 “走透透”) 后终于又回到了此处。 她虽不认得我, 我却还记得她。 她又向我讲述同样的故事, 我终于松了一口气。

向我行骗未遂的故事还有这样一个: 我工作后买了地铁月票, 有一次在地铁站附近的一个公园里碰到一位三十来岁的墨西哥裔男子, 说自己要乘地铁, 但没钱买地铁票, 问我能否给他几块钱。 我说我不会给你钱, 不过你既然要乘地铁, 我可以用我的地铁卡帮你进站, 他一听我给的不是钱, 就走了。

********

附录: 我在繁星客栈上有关本文的一个回帖 [2007-07-21]

有网友提出我不应该把地铁上卖工艺品的小女孩写入本文, 我在这里说明一下。 虽然本文的标题容易让人误会, 但我文章第一部分中其实只有第二段讲的是受骗的故事, 第三段 (即有关小女孩那段) 讲的则是受骗的后遗症, 即因为以前受骗而对小女孩产生怀疑 (标题 “骗子骗走了什么?” 是从这一点引申而来的)。 “骗子” 指的是第二段的韩国人, 至于小女孩, 我不清楚她是什么类型的, 并未将之列为骗子。

不过说到这里, 我也顺便说一下我对骗子的理解。 我未将小女孩列为骗子, 并非因为她是小女孩, 也不是因为她用小工艺品换钱而非单纯向人要钱。 我不把她列为骗子, 只是因为我不知道她故事的真实性, 从而无法判断。

如果她的故事是真的, 那她当然不是骗子。 但如果她的故事是假的, 比方说她其实不是聋哑人。 那即便她是小女孩, 我仍然认为她是骗子, 因为她在用谎言骗取人们的钱财。 让一个本来卖一元的工艺品因为谎言而变成三元, 在我眼里与不拿工艺品直接用谎言骗两元是一样的。 至于她的境况如何, 是否值得同情和帮助, 这是另一个问题。 在这个问题上我与同情小女孩的网友的看法是一样的, 因此我说 “事实上即便是假, 一位花季女孩要用这样的方式来谋生, 也是值得帮助的”。

如果小女孩家境困难, 她如实告诉大家自己的困难, 希望大家多出钱买她的东西, 那她就绝不是骗子。 但她如果要通过编造本不存在的生理缺陷来达到这一目的, 在我看来就是行骗。 这和那些赤膊躺在马路旁, 伪装成毁了容或缺胳膊断腿的男性骗子的行为是同样类型的。 事实上后者的境况未必就不如小女孩值得同情 (赤膊躺在大街上的滋味比在地铁里卖工艺品难受多了), 但仅仅由于其面目可憎, 可能就很少会有人反对将之称为骗子。

二零零七年七月十六日写于纽约

一生中的几次危险经历

我们这一代人所生活的环境相对于长辈来说是比较平静的, 但在我的过去, 还是有过几次很危险的经历。 那些经历都很偶然, 并且都过去许多年了, 但每每想起来依然有后怕的感觉。 那几次经历中只要有任何一次往坏的方向发展毫厘, 后果就不堪设想。 在这里我选两件写下来当作另类纪念。 回想这些事情, 常常让我觉得人能够平平安安地度过一生实在是一种幸运。

我念小学的时侯学校附近有一些工地。 有一次我和一些同学在工地上玩。 小孩子玩起来免不了要推推搡搡, 更何况那时《少林寺》风头正劲。 混乱中我不知被谁推了一下, 往后退了几步, 身子还转了半圈。 忽然我觉得眼睛轻轻碰到了什么东西, 引起一阵目眩。 好在只是轻轻一碰, 片刻就没事了。 但当我看清楚撞着的东西时, 却不禁倒吸一口凉气! 原来工地上堆着一些钢筋水泥预制板, 其中许多钢筋都是外露的, 而我的眼睛正好撞在突出的一根钢筋上! 若不是万幸我后退转身的力量恰好在撞到钢筋之前已经基本消解, 以我眼睛与钢筋的杨氏模量之比来看, 那一撞简直不堪设想。

另一次比较惊险的经历是在北大参加物理集训队时。 当时我们有八个人住在两个彼此相连的房间里, 闲暇时同学们有时会在房间里聊天。 有一天我风风火火地从外面回来, 一把推开了房门。 以我的功力, 一把推开房门显然是很寻常的事情, 不值得大惊小怪。 但那次房门刚一开, 屋里立刻爆发出一阵哄堂大笑, 且夹杂着几声惊呼! 我一问情况, 不禁也吃了一惊。 原来当时几位室友正在屋里闲聊飞刀 (可能刚看完《多情剑客无情剑》), 讨论能否从窗前把飞刀稳稳扎入五六米外的门上。 讨论至热烈处, 有同学当场拿出一把相当厚重的刀子准备用实验手段解决问题。 而我就在该同学刀已在手, 气凝指尖, 即将 “做实验” 的那一刹那推门而入! 若是我在回寝室的路上多看几眼路上的美女, 迟片刻推门而入的话, 势必成为 “实验” 的牺牲品。

二零零六年十月五日写于纽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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