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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鲁迅周作人失和

- 卢昌海 -

鲁迅 (右) 与周作人 (左)
鲁迅 (右) 与周作人 (左)

发生于 1923 年的鲁迅周作人失和, 是中国文学史上的悬案。 关于这桩悬案, 我读过不少资料和分析, 也有过一抒浅见的想法, 却又觉得票友谈悬案失之鲁莽, 加上文债缠身, 了无闲暇, 便一搁数年。

不过, 近来写理科类文稿有些乏了, 想散散心, 忽又念及这旧话题, 便重新拾起, 来写这篇鲁莽之作。

首先要说明的是, 鲁迅周作人失和一事因当事人的避讳莫深, 及同时代人的全部谢世, 无论是出现新资料, 还是在现有资料上做出无争议推测的可能性都已相当渺茫——其中后一点已由诸多推测的长期并存所 “证明”。 本文在这方面也绝无野心——虽然也难免要写点自己的推测。

我们从硬事实开始。

这里所谓的硬事实, 有两层含义: 一是必须是事实而非推测, 甚至也不能是过于间接或久远的回忆; 二是这事实必须是明确关于失和而非只是可能与失和有关。 在我看来, 在鲁迅周作人失和一事中被各家公认的硬事实主要有以下三条:

  • 硬事实 I: 1923 年 7 月 14 日, 鲁迅在日记里写道: “是夜始改在自室吃饭, 自具一肴, 此可记也。”

  • 硬事实 II: 1923 年 7 月 19 日, 鲁迅在日记里写道: “上午启孟自持信来, 后邀欲问之, 不至。”

    周作人信的内容则是 (有影印为证——参阅后文附图):

    鲁迅先生:

    我昨日才知道,——但过去的事不必再说了。 我不是基督徒, 却幸而尚能担受得起, 也不想责难,——大家都是可怜的人间。 我以前的蔷薇的梦原来都是虚幻, 现在所见的或者才是真的人生。 我想订正我的思想, 重新入新的生活。 以后请不要再到后边院子来, 没有别的话。 愿你安心, 自重。 七月十八日, 作人。

  • 硬事实 III: 1924 年 6 月 11 日, 鲁迅在日记里写道: “下午往八道湾宅取书及什器, 比进西厢, 启孟及其妻突出骂詈殴打, 又以电话招重久及张凤举、 徐耀辰来, 其妻向之述我罪状, 多秽语, 凡捏造未圆处, 则启孟救正之, 然终取书、 器而出。”

另外或可补充一条不太硬的硬事实 (之所以不太硬, 是因为出自回忆, 但终究也较硬, 一是回忆者与鲁迅关系特别近, 二是对 “宴之敖” 别无他解):

  • 不太硬的硬事实: 鲁迅用过一个名为 “宴之敖” 的笔名, 据许广平称, 鲁迅对这一笔名有过这样的说明: “宴从宀 (家), 从日, 从女; 敖从出, 从放; 我是被家里的日本女人赶出来的。”

利用这些硬事实, 并辅以鲁迅日记中的其他记述, 可以首先对鲁迅周作人失和之事作出一个时间顺序上的梳理:

首先是 (依据 “硬事实 I”), 1923 年 7 月 14 日, 鲁迅与羽太信子之间出现了某种事态, 导致鲁迅 “改在自室吃饭, 自具一肴”。——当然, 严格讲这里已引进了一个推测, 即那一天的事态——也即鲁迅周作人失和之缘起——涉及的鲁迅以外的人物是羽太信子。 但这个推测把握性极大, 理由是周作人彼时尚不知情 (依据 “硬事实 II”), 而在八道湾诸人中, 除去周作人, 与鲁迅之间能出现后果如此严重的事态者唯有羽太信子 (亦可依据 “不太硬的硬事实”, 但并非必需)。

其次是 (依据 “硬事实 II”), 周作人于 1923 年 7 月 18 日知悉事态, 写了措辞隐晦而决绝的信[补注一], 于 1923 年 7 月 19 日面交鲁迅, 后者读罢 “邀欲问之”, 周作人 “不至”, 鲁迅未再寻求解释机会 (这最后一句亦属推测, 但把握性也较大, 理由是考虑到兹事体大, 鲁迅若寻求过其他解释机会, 不至于在日记中无迹可寻)。

然后是, 鲁迅物色了新住处, 于 1923 年 8 月 2 日 “携妇迁居砖塔胡同六十一号” (据鲁迅日记)。

尾声是 (依据 “硬事实 III”), 近一年后的 1924 年 6 月 11 日, 鲁迅赴八道湾旧宅 “取书及什器” 时, “启孟及其妻突出骂詈殴打……”

据我看到的资料和分析, 对以上这些硬事实及时间顺序, 各家并无争议。

接下去便是推测缘由, 这时歧见就源源而生了。

概括地说, 各家的推测大致可分四类: 一是经济说, 即认为是经济矛盾导致了鲁迅周作人失和; 二是男女关系说, 即认为是鲁迅与羽太信子之间的某种涉及男女关系的事态导致了鲁迅周作人失和; 三是小事说, 即认为是鲁迅误拆了周作人信件之类的小事, 导致两人失和; 四是思想说, 即认为是鲁迅与周作人的思想分歧导致了两人失和。

硬事实 II 中的周作人信
硬事实 II 中的周作人信

我读这些推测, 有一点特别不满意, 那就是各家往往都只找别家的茬, 以及对自家有利的线索, 而鲜有哪怕只对硬事实作出完整说明的企图。 在我看来, 任何一种解释都必须满足一个最起码的标准, 那就是必须对所有硬事实做出合理说明——这里必须强调 “所有” 二字, 即必须对所有而不只是大多数硬事实做出合理说明。 硬事实哪怕只有一条不能做出合理说明, 也必须放弃或修订在其他方面无论多么满意的解释。 这一点有些类似卡尔·萨根在《魔鬼出没的世界》 (The Demon-Haunted World) 一书中表述的一个观点, 即一个逻辑推理必须是所有环节都成立, 而不只是大多数环节成立。

用这个标准来衡量, 我觉得经济说、 小事说、 思想说都是站不住脚的, 因为这三种推测没有一种能对 “硬事实 II” 中周作人信的隐晦而决绝的措辞做出合理说明。 这其中小事说和思想说尤其薄弱, 不仅无法对周作人信的措辞做出合理说明, 而且前者 (即小事说) 与后果的严重性毫不相称, 后者 (即思想说) 与事态的突然性完全相左。 经济说稍强——主要是有利线索较多 (其中包括鲁迅本人有关经济的若干抱怨), 却同样难以解释周作人信的措辞, 更无法解释鲁迅搬走近一年后还会受到独占八道湾旧居, 在经济上已获极大好处的周作人的 “骂詈殴打” (即 “硬事实 III”——顺便说一下, 小事说和思想说也同样解释不了 “硬事实 III”)。 而且经济说的有利线索多为鲁迅之抱怨, 难以解释发难的为何反而是经济上获益的羽太信子和周作人, 更何况经济是较易说清之事, 不易解释鲁迅为何在 “邀欲问之, 不至” 后就未再寻求解释机会。 此外, 经济说与后果的严重性同样不甚相称, 周作人虽好安逸, 却不是会因钱财而 “骂詈殴打”、 斯文扫地的人。

除去了经济说、 小事说、 思想说, 剩下的就是比较尴尬的男女关系说。 之所以比较尴尬, 是因为 “男女关系” 在中国最易被用来扣帽子, 也因此而声名狼藉——不仅使被扣帽子者声名狼藉, 也让谈这帽子的人显得不正经, 甚至自动沦为长舌妇一流。 然而另三种推测的站不住脚, 使我不得不对男女关系说给予重视。

这里首先要撇清的是: 男女关系说绝不等同于鲁迅偷看羽太信子洗澡, 鲁迅调戏羽太信子, 或鲁迅在周作人夫妇卧室窗下听窗 (这些都是被论者举出过的)。 具体地说, 我认为男女关系说可粗分为两类: 一类是真实版, 即真有其事; 另一类则是诬蔑版。 鲁迅偷看羽太信子洗澡等等皆属真实版, 而诬蔑版我认为又可——并且有必要——细分为两类: 一类是无中生有的诬蔑版; 另一类是基于误会的诬蔑版。

下面逐一分析:

真实版在我看来可能性很小, 其中某些 (比如鲁迅在周作人夫妇卧室窗下听窗) 已受到过具体反驳 (比如周作人居室窗外种满了花木, 不可能在那里偷听)。 但即便撇开具体反驳, 它也跟鲁迅的为人不太相符, 更何况羽太信子既是兄弟之妻, 又并无姿色或气质, 实在看不出将兄弟情谊看得很重的鲁迅有任何理由会付出沉重的伦理和亲情代价去打羽太信子的主意。 因此真实版在我看来可能性很小 (不过真实版的一个特殊变种, 即真实事件发生在很久远的过去, 于 1923 年 7 月 14 日被翻了出来, 是我无法排除的——虽然我并不看好)。

剩下的就是诬蔑版。 其中无中生有的诬蔑版说白了就是羽太信子信口开河。 我对这一版本的看法是: 没有很强的理由反对它, 但可能性不大, 主要是不易解释性格并不懦弱的鲁迅面对如此严重却无中生有的的诬蔑为何会轻易退让。 退一步说, 即便当时的退让可以理解为震惊、 不屑或觉得跟如此无事生非的弟媳反正不能共处等等, 也很难理解在后来的漫长岁月里, 鲁迅为何未在任何文字——包括影射性的小说——中作出辩白、 驳斥或讽刺。 面对无中生有的诬蔑, 这种沉默等于主动放弃兄弟情谊。

基于误会的诬蔑版严格说不能简单地视为诬蔑, 但从指控比实情更严重的角度讲与诬蔑相近。 这一版本中的误会是指不转为诬蔑就不至于引起兄弟失和的意外事件。 至于具体是什么事件, 以及为何会转为诬蔑, 则只能猜测——不过前者应该具有尴尬性, 比如鲁迅误闯羽太信子洗澡间之类; 后者则可以有非蓄意 (比如羽太信子将意外当成存心) 和蓄意 (比如羽太信子借机生事, 羽太信子蓄意创造误会等) 两类可能, 其中非蓄意的可能性较大 (因蓄意照说该第一时间将事态升级到周作人处, 与周作人滞后数日才知悉事态不甚相协)。 这个版本的要点是, 误会的尴尬性可在一定程度上解释鲁迅的轻易退让, 以及在后来岁月里的缄默。 至于让经济说、 小事说、 思想说站不住脚的 “硬事实 II” 和 “硬事实 III”, 对所有版本的男女关系说都大体说得通, 基于误会的诬蔑版也不例外。

因此, 本文的结论——也即我认为的鲁迅周作人失和背后可能性较大的缘由, 是男女关系说, 尤其是基于误会的诬蔑版。 具体地说, 我认为可能性较大的事件经过是这样的: 1923 年 7 月 14 日, 鲁迅与羽太信子之间出现了某种具有尴尬性的误会, 被羽太信子当成存心, 对鲁迅作出了严重指控, 导致后者 “改在自室吃饭, 自具一肴”; 1923 年 7 月 18 日, 周作人知悉了羽太信子对鲁迅的指控 (如果要对周作人滞后数日才知悉事态的原因进行猜测的话, 我猜是数日不见鲁迅到后边院子来, 故而问了羽太信子——至于为何不直接问鲁迅, 我不知道, 但此属两可之事, 不是非解释不可的), 写了措辞隐晦而决绝的信, 于 1923 年 7 月 19 日面交鲁迅, 后者读罢 “邀欲问之”, 周作人 “不至”。 误会的尴尬性使鲁迅未再寻求解释机会, 于 1923 年 8 月 2 日 “携妇迁居砖塔胡同六十一号”, 且在后来的岁月里保持了缄默。 羽太信子对鲁迅指控的严重程度使周作人余怒难消, 时隔近一年后仍与回八道湾旧宅 “取书及什器” 的鲁迅发生了冲突。

以上就是我对鲁迅周作人失和之事的一点浅见。 如前所述, 本文绝无做出无争议推测的野心。 事实上, 本文无可避免地在细节层面上仰赖猜测, 不过它之优于我所知晓的多数其他分析之处, 是不跟我所知道的任何硬事实甚至软事实严重冲突, 因此冒昧地呈示给读者。

补注

  1. 更细致地说, 周作人 “知悉事态” 是 1923 年 7 月 17 日, “写了措辞隐晦而决绝的信” 是 1923 年 7 月 18 日。 [2020-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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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讨论选录

  • 卢昌海   (发表于 2018-01-23)

    昨天早晨四时左右, 忽然醒来, 莫名其妙想起了鲁迅周作人失和的老话题, 竟睡不着了, 在脑袋里把这话题梳理了一番, 五时许起来写这文章, 直至上班, 下班后续写, 直至完成。 常读到作家们的创作冲动故事, 自己从未有过, 惟这篇小文虽本身微不足道, 却稍有些接近那种体验, “此可记也”。:-)

  • 新浪博友: 煞风景集--黄恽   (发表于 2018-01-23)

    胡兰成还有踩死小鸡说。 兄此说有道理。 不过这种事说来说去都难有定论, 还是不说为是。

  • 卢昌海   (发表于 2018-01-23)

    谢谢黄兄。

  • 新浪博友: 煞风景集--黄恽   (发表于 2018-01-23)

    卢兄分析能力极佳, 鲁研界也不多见。

  • 卢昌海   (发表于 2018-01-23)

    太过奖了。:-)

  • 新浪博友: 神经主妇的投资生活   (发表于 2018-01-23)

    我只是觉得周作人的文字很有趣, 这种事写得这么抒情, 而不是描述事实, 误会是有可能的。 如果大家一一弹开, 可能就没事。

  • 卢昌海   (发表于 2018-01-23)

    周氏兄弟是中国近代文学史上的两座高峰, 两人的文字都极好。

  • 新浪博友: 云俱东   (发表于 2018-01-23)

    卢兄推断合情合理。 搞文史研究的, 鲁研也好, 红学也好, 光讲文字不行, 好多人分析能力不够, 逻辑推理基本功好的人反而能抓到关键。

  • 新浪博友: 妥协的智慧   (发表于 2018-01-23)

    以常理度之, 兄弟俩如此绝情, 不可能是因为某个突发事件。 一般都是积怨已深, 因为某个导火索爆发。 而导火索真实性往往并不重要, 因为积怨难解, 即使导火索证明是误会, 当事人往往仍然不能和解。 因此, 综合起来看, 经济原因是积怨, 导火索是男女关系。

  • 卢昌海   (发表于 2018-01-23)

    经济上不和谐是确定无疑的, 不过探究失和之谜主要就是探究那几天究竟发生了什么, 周作人信里隐晦谈及的是什么, 等等。 因经济上不和谐而分开的亲戚比比皆是, 通常分开了仍是亲戚, 逢年过节还会走走, 像周氏兄弟那样终生失和是不多的。 因此起码对于他们, “导火索” 不仅重要, 而且起着主导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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