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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失的 “推文”
- 卢昌海 -
本文是替《科学画报》撰写的专栏短文, 本站版本在若干人名和术语初次出现时注有英文。
大多数人都不是发明家, 但一个好发明的妙处却往往是大多数人都能理解的。 毕竟,
理解一个好发明与实现一个好发明相比, 实在容易太多了。 不过, 有一个好发明却让我时常感慨自己的落伍,
因为在它早已风靡世界之后, 我仍迟迟未能理解它的妙处, 也不太明白它究竟有何魔力,
能够如此风靡世界。
那个好发明就是微博, 其世界性的代表网站是推特 (twitter), 中国的代表网站则是新浪微博、 搜狐微博等。
自 2006 年 7 月问世之后, 推特在短短几年间就拥有了数以亿计的用户, 每天发表的 “推文”
(tweet) 总数也高达数亿。 而这一切背后最独特的创意乃是对 “推文” 长度的一个 140
字节的限制。 这样一个任何人想做就随时能自行做到的限制 (即只发 140 字节以内的短文),
一经强制居然促成了互联网时代的一个新奇迹, 实在很出乎我的意料。
推特最初是作为一种社交网站出现的, 但异乎寻常的流行使它很快具有了其它意义上的重要性。
比如 “推文” 的数量越来越多地被视为了社会事件中的风向球;
在某些特殊事件中, 推特甚至起到了左右事态发展的作用, 颇令人刮目相看。
不过更令人刮目相看的则是 2012 年 3 月, 美国加州大学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的一些研究者在对大量
“推文” 进行研究之后, 提出的一个一鸣惊人的观点, 那就是 “推文” 中的很多信息, 比如与上市公司有关的信息,
可以被用来预测股票的价值与交易量, 而且预测的结果比经济模型更准 (让搞经济的人情何以堪啊)!
也许是被这些真真幻幻的重要性所吸引, 2012 年 9 月, 美国奥多明尼昂大学 (Old Dominion University)
的两位研究者选择了一个不同的角度——即 “推文” 的消失——入手, 对推特展开了新的研究。
他们收集分析了与近年发生的几桩轰动事件——比如 “猪流感” 的爆发、 杰克逊 (Michael Jackson) 的猝死,
以及若干不便为中国人民知晓的社会事件——有关的大量 “推文” 的去向, 结果发现虽然距离事件的发生并不遥远,
相当比例的 “推文” 却已经消失了, 成为互联网上的 “死链接” (dead link)。
他们的研究还发现, “推文” 的消失数量基本上与时间成正比, 长期地讲大约每天有 0.02% (或每年有 7-8%) 的
“推文” 消失。
鉴于推特的巨大影响力, 一些媒体在报道这一研究时, 特意突出了 “历史” 这一概念,
即我们正在失去由推特所记录的历史。 对于喜欢怀旧的人来说, 这无疑是一个令人伤感的结论。
不过细想一下, 情况似乎又并非如此简单。 事实上, 正如几年前的我未能理解推特这一发明的妙处,
今天的我则未能看出具体的 “推文” 有什么重要性。 在我看来, 推特的重要性在于由无数 “推文”
组成的群体, 而不在于个体。 任何具体 “推文” 的消失从历史的角度看非但不值得惋惜,
反而很可能是一种健康、 甚至必不可少的自然淘汰过程。 常常使用搜索引擎的读者也许都有这样的经验,
那就是一条互联网上的信息哪怕已经很老了, 哪怕发布该信息的原始网站早已烟消云散了, 只要信息本身重要,
是不必担心搜不出来的。 因为在互联网上, 信息的重要性有一个很自然的衡量指标,
那就是转载度。 一条重要信息必然会有大量的转载, 那样的信息是很难彻底消失的。
更何况, 重要信息还往往有大同小异的版本, 甚至时常会有人收集和研究。
从某种意义上讲, 互联网时代之所以能成就推特那样的奇迹,
推特之所以能在社会事件中扮演日益突出的作用, 正是因为互联网使转载信息变得前所未有地容易,
而重要信息的消失——无论是自然消失还是人为销毁——则变得前所未有地困难。 反过来说,
一条信息倘若真的消失了, 尤其是自然消失了, 那它很可能并不是什么值得保存的历史,
而是拙作 竹筏还是灯塔——数据洪流中的科学方法
中提到的那些应该被忘掉的数字洪流中的 “泥沙”。
因此, “推文”——或其它微博短文——确实是在不断地消失, 但我们不必担心历史会湮没。
因为在它们消失的过程中, 有价值的历史非但不会湮没, 反而会因 “泥沙” 的退去而呈现出铅华洗尽般的明晰。
二零一二年十月二十三日写于纽约 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二十五日发表于本站 https://www.changhai.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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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 lifubo (发表于 2012-11-25)
我记得方舟子说过微博的一个好处是更容易实现互动。 “博客+留言” 的方式相对而言达不到微博的互动效果。
强制发言的长度不超过 140 字节, 这使得人们要斟酌字句, 所以相对来说, 微博比博客更精致。
另一个好处是很多人 (我认为这种人甚至占大多数) 没有能力写长篇大论, 而微博满足了这些人,
或许他们会有过这样的心思: 博文较短不是我的错, 而是强制要求的。 还有一个好处, 博文较短, 更容易传播,
毕竟长篇大论没人记得住, 即使记住那也是其主旨, 那也是长度较短的文字了。 假如要说得学究气一点,
那就是同样字数的微博较之普通博客包含的信息量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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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昌海 (发表于 2012-11-25)
后来我也出于好奇查过微博流行的原因, 对上述各点有所耳闻。 此外, 印象中还有一个促成微博流行的因素,
就是 “Follow” 功能 (中文大概是 “关注”吧), 但不记得那是否是 Twitter 首创的 (但博文的短小也许使得微博的
Follow 功能可以包含全文, 而非只是链接, 从而成为独特的优势)。 不过, 上述各点对我来说大都是后来的了解。
假如在 Twitter 流行之前有人告诉我 140 字节的限制能因上述优点而风靡世界, 老实说我是不太可能相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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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219.137 的游客 (发表于 2012-11-25)
請教各位大哥, 爲什麽是 140 個字符, 而不是 100、 130 或 150 等, 即這個 140 是怎麼設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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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昌海 (发表于 2012-11-26)
选择 140 字节这一限制是为了与手机等设备中的短信服务 (Short Message Service - SMS)
的字数限制相兼容 (SMS 的字节限制是 160, twitter “克扣” 了 20 作为用户名等 metadata 所用,
从而剩下 140 给用户)。
BTW, 这可能也是 twitter 流行的原因之一, 即 “推文” 特别便于用手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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