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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室絮语 (2012)
- 卢昌海 -
本文合并整理了我 2012 年发表在网友茶室的若干短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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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网友转了一则消息, 提到方舟子科普作品《大象为什么不长毛》剽窃他人的图表, 且有明显的翻译错误,
比如把描述人种肤色深浅的 dark 和 light 译成了 “夜晚” 和 “白天”。 对此我的感觉是这种翻译出自编辑的可能性更大一些,
老方的英文应该不至于这么烂——外行人望文生义地将肤色错译成 “夜晚” 和 “白天” 大有可能, 老方好歹是生物化学专业的,
在这种接近专业的领域中出现如此纰漏的可能性不大。 估计是校阅时只关注文字, 而忽略了图表。
另外, 把那图表说成剽窃对科普作品来说是过于苛刻的。 那图表作为研究性论文中的曲线图, 就跟插图一样,
无论有无出处都不太可能被误当成科普作者的原创, 因为后者一般都仅限于文字
(象伽莫夫那样多才多艺的作者例外), 读者阅读科普时一般也不会将图片之类的东西当成科普作者的原创,
就像不会把被介绍的科学理论 (无论是否说明是谁提出的) 当成科普作者自己的理论一样。 另一方面,
国内出版界本身在这方面似乎也未作很严格的要求。 比如拙作《寻找太阳系的疆界》交稿时,
我曾建议出版社核验图片的版权, 但出版社表示那些图片大都是教育类图片, 且大都是老照片, 应该没什么版权限制,
就都直接采用了。 实际上那些图片中老照片固然不少, 却也有一些是不那么老的。 我估计实际上最关键的原因不是有无版权限制,
而是像这种来自国外的图片用在非畅销的中文图书中, 一般是不会有老外到中国来追究的, 从而并无法律风险。
国内其它出版社及其它科普图书的做法估计也大体类似。
图书如此, 网站更是如此, 比如我网站上有不少图片, 除旅行时所摄的相片等极易判断的之外, 其余全都来自互联网,
且全都没有注明出处 (因为往往是从 N 手网站上 Google 来的, 实在懒得查找原始出处, 而且真想滴水不漏的话,
在查明出处后通常还需得到版权所有人的书面许可才可使用, 这对于网络写作来说实在是 “不可承受之重”)。
很多其它个人网站的情况也大体如此。 我在本站 版权声明 的
有关本站图片的说明
中虽然作了说明, 严格讲也是明显不够的。 如果要较真的话, 我所能做的其实就只有完全不用图片 (对于我的文章来说,
这倒也是能做到的, 因为我一般不用图片来说明内容, 但对读者来说, 一个纯文字的网站会显得比较乏味)。
二零一二年二月六日发表于网友茶室
方舟子的文章 “科学是什么” (有三个不同版本) 被指控为抄袭或剽窃 Root-Bernstein 文章一事最近也被转到了茶室。
我没看过相关文章, 只能就几个概念发表一些看法。 按我对有关概念的理解, 抄袭的着眼点在于文字,
是容易确认的。 如果老方的文章中有较大篇幅的文字来自对别人文章的直接复制或翻译, 而没有在文中注明为引用,
就可认定为抄袭; 如果在复制或翻译的过程中做过改动, 则需依据改动幅度的大小来判断, 有可能出现争议。
剽窃的着眼点是将别人的成果据为己有, 这成果也包括文字 (因此抄袭可以视为剽窃的一种), 但即便文字不同 (即没有抄袭),
只要将对方的成果据为己有, 也依然构成剽窃。 老方那三个版本从网友的介绍来看, 都不构成后一种意义上的剽窃,
因为三个版本的措辞虽各有不同, 却都清楚地表明了那不是老方自己的成果, 从而并没有将 Root-Bernstein 的成果据为己有。
事实上, 在科普类的文章中, 即便没有说明成果来自何人, 只要不特意宣称来自作者自己, 一般也不构成后一种意义上的剽窃,
因为科普类的文章乃是介绍科学界的成果, 除非有相反的说明, 读者是不会、 也不应该假定那成果来自科普作者自己的。
比如介绍相对论时, 即便不提爱因斯坦的名字, 也不构成剽窃。
除抄袭和剽窃外, 侵权也是一种可能的问题。 不过在这点上 (以文字部分而论), 我很怀疑 Root-Bernstein
能仅仅以老方没有引述他的文章或提到他的名字为由来控告老方 (当然, 如果抄袭成立, 那就另当别论)。 因为那样的控告若能成立,
那么在科普中人们将再也不能用诸如 “有科学家认为……”, “据最新的研究……”, “学术界的看法是……”
之类不引述具体文章或不给出具体人名的介绍了。
这无疑是荒谬的。 不过, 我们在 另一个主题 所讨论的老方 “剽窃” 他人图表一事,
“剽窃” 与否虽大可商榷, 倒是有侵权之嫌。
二零一二年二月八日发表于网友茶室
种族歧视在美国是一个非常敏感的东西, 我觉得已敏感到了矫枉过正, 乃至神经过敏的地步。 几年前, 著名美国生物学家、
1962 年诺贝尔生理学或医学奖得主 James D. Watson 因为发表了有关种族与智力关系的某些言论,
而被迫道歉并被中止职务就是一个例子。 Wikipedia 对 Watson 观点的介绍是这样的:
He says that he is “inherently gloomy about the prospect of Africa” because “all our social policies are based
on the fact that their intelligence is the same as ours – whereas all the testing says not really”, and I know that
this “hot potato” is going to be difficult to address. His hope is that everyone is equal, but he counters that
“people who have to deal with black employees find this not true”. He says that you should not discriminate on the
basis of colour, because “there are many people of colour who are very talented, but don’t promote them when they
haven’t succeeded at the lower level”. He writes that “there is no firm reason to anticipate that the intellectual
capacities of peoples geographically separated in their evolution should prove to have evolved identically. Our wanting
to reserve equal powers of reason as some universal heritage of humanity will not be enough to make it so”
不知其他人觉得如何, 在我看来上述观点并没有什么不可讨论的。 倘若涉及的是一个普通话题,
这样的言论乃是很常见的提出或探讨问题的方式, 根本不会有任何问题。 可是因为涉及了种族比较,
尤其是提及了弱势种族可能存在的缺点或缺陷, 就因为 “政治上错误”
(politically wrong) 而遭到了攻击。 Watson 的观点当然完全有可能是不成立, 或不充分的,
但攻击者的关注重点根本就不是观点的成立与否,
而仅仅是他斗胆发表此类观点这一做法本身。
依我的观感, 我觉得在美国这个国家, 即便有人想从科学角度探索各种族的智力是否存在差异,
只要探索的结果对某个弱势种族不利, 就会受到攻击, 甚至受到来自司法的干预和阻挠, 而无法进行下去。
这种过分的敏感是昔日种族歧视留给今日美国的沉重遗产, 在我看来也是当今美国社会的一个缺陷。
二零一二年二月十六日发表于网友茶室
有一位读者问我: 假如昌海兄你亲眼目睹了 100 米高处的圆形黑色 UFO 悄无声息地滑过天空, 你是什么感觉?
你又会怎样去分析、 推理?
这个问题可能有些其他网友也感兴趣, 我转在这里供大家讨论。 这个问题本身我是无法回答的,
因为那完全取决于我看到的具体情形。 但一般来说, 我不会赋予一个无法重复的现象太大的重要性,
因为即便我找不到显而易见的解释, 在接受那些令很多人激动的解释——比如它是外星人的乘具——之前,
起码有两种可能性在我看来要比那些解释更有可能得多:
- 我的见识和分析能力有限,像无法看穿刘谦魔术或光学幻象一样无法亲自找到合理解释。
- 我出现了完全或部分的幻觉 (前者指无中生有的幻觉,
后者指确实有某些现象发生在空中——比如大气光学现象——但被我看成了某种更实在、 更难解释的东西)。
我之所以在茶室开这个主题, 还有一个原因, 那就是我其实确实有过一次目击经历。
爱看《飞碟探索》的网友可能都知道, 雪茄型 UFO 在 UFO 目击报告中占有很大的比例。
大约十年前的一个傍晚, 我在曼哈顿北部的一座长桥上散步。 当时阳光早已西斜, 天上的云彩大都变成了金黄色。
这时我看见东侧的天上有一个小小的金黄色雪茄型物体在无声而缓慢地飞行着。 那时我小时候对 UFO
的着迷早已不复存在了 (我在 中学时代 一文中提到过我小时候对
UFO 很感兴趣), 因此这个现象并未使我兴奋。 不过这是我第一次亲眼目睹类似于小时候看到过的 UFO 报告中的现象,
这一点还是令我感到了兴趣。 于是我站下来一直盯着它看。 几分钟之后, 也许是因为随着那物体的飞行,
它相对于太阳以及相对于我的角度发生了变化, 也许是因为它的飞行方向本身也有了一定的改变,
我看到雪茄型的两侧出现了小小的凸起, 我立刻认出那是飞机的机翼。 我继续看着, 一会儿之后,
那机翼变得更明显了一点。 我的残余兴趣在这时消失了, 于是我继续散步。
二零一二年二月二十二日发表于网友茶室
有关 文科大师们的水平到底如何 的讨论逐渐转向了与古文有关的讨论,
这使我想起了另一个问题, 顺便也跟网友们探讨一下。
这个问题就是: 古文与现代文哪个的常用字多?
之所以问这个问题, 说来惭愧, 是因为我看古文时实在太经常看见不认识的字了
(比如前不久看过的一本有关红楼梦作者考辨的书中 “曹頫” 的 “頫” 字)。
那些字后来是逐渐被放弃了呢还是被替代了? 在从古文到现代文的演变过程中是否创造过大量的新字? 如果没有的话,
莫非是古文的常用字更多 (当然, 还有一种不太可能的可能性, 即现代文中的常用字古文中也有,
但属于古文中的非常用字)? 问这个问题的另一个原因, 则是有网友提到的文言文更容易产生歧义。
我看到这个说法时曾闪过一个问题: 那是因为字不够多呢, 还是句子太简练?
在讨论中请不必考虑大陆的简体字运动, 我在古文中常常遇到生字的观感跟简体字无关,
因为我阅读繁体版的现代书籍毫无困难。 大陆的简体字运动更像是一次粗暴割裂文字演化的政治运动,
它不是本主题的讨论对象。 另外, 我们只比较书面用字, 因为这是唯一可比的部分。 当然,
我们必须界定一下什么叫作常用字。 我想也许可以这样来定义:
对已知的古文典籍中的汉字按出现频率排序, 取前 N 位 (这个 N 就是古文典籍中的常用字的数目), 使得这前 N
位的总出现频率达到某个接近 100% 的比例——具体比例用现代文的常用字为 5000 来确定,
即那 N 个古文典籍中的常用字的总出现频率等于 5000 个现代文常用字在现代文中的总出现频率。
这样定义的 N 若明显大于 5000, 就说明古文的常用字更多。
在讨论中, 有网友提到了一个我觉得很有道理的看法, 即古代的写作者少, 平均学养高, 而且写作时基本不需要考虑读者,
更不存在销量、 版税等影响写作风格的现代因素, 因此在用字上更容易采用生僻字。
这或许可视为是对答案的暗示 (即答案为古文中的常用字更多) 及解释。
在讨论中形成的一个主要观点是: 现代文与古文相比, 是用较少的字或词, 靠较长、
甚至罗嗦的文句来达到细致表述的目的。 依照这个观点, 从理论上讲古文表达现代含义 (包括科技方面的含义)
的潜力应该是不成问题的, 由于字或词更多, 它甚至可以比现代文更精炼地表达现代含义 (当然,
像现代文那样适当地创造新词仍是必须的)。 只不过字或词更多对于普及来说是相当不利的,
因此现代文替代古文也确实是有道理的。
另外, 我个人认为现代文的表述似乎对加强逻辑感有一定的帮助。 比如网友所举的 “鬓”、 “髯”、 “髭” 之类有关毛发的概念,
在古文中各有各的字, 相当于全都被视为了基本概念。 而在现代文中因为采用了 “长在两颊上的毛”、 “长在嘴边上的毛” 之类的表述,
就变成了只用 “毛” 这一基本概念, 附加上空间关系 (“长在两颊上”、 “长在嘴边上”) 来定义, 逻辑感更丰富了。
可能因为这种原因, 现代文更容易与现代文化 (尤其是科技文化) 接轨。
最后, 小结一下我的某些想法, 以及从讨论中归纳或引申出的一些看法:
-
我曾经设想古文之所以高度精炼, 是因为古时候刻字不易。 但古文单字数量既多, 字形又复杂, 似乎反而加大了刻字难度,
这又是为什么呢? 也许是因为在文章长度与单字形态之间采取了折中: 单字越多, 文章的长度就可以越短 (就好比公理越多,
推理的过程就可以越短), 但为了区分更多的单字, 字形就必需更复杂 (此外, 字形的由来估计还受到象形起源的影响)。
-
古文的表述在早期也许——如网友所说——是相当精确的 (当然, 仅限于当时所需表述的内容,
不包括现代科学等后来出现的新的表述需求), 后来则可能由于人们荒疏了对某些精微字义的辨析, 使精确度有所下降,
歧义有所增多。
-
西学东渐后, 翻译者也许是因为无意创造新词 (或有意创造, 却无力普及),
而过多地使用旧瓶来装新酒, 而且还试图维持古文的精炼, 没有像现代文一样不惜通过文字的冗长化来消除歧义,
使得诸如《几何原本》之类科学文献的译本晦涩难懂, 妨碍了西学的传入。
-
古文最终被现代文取代的主要原因则是:
- 上面提到的古文的精确度下降及歧义增多。
- 上面提到的对西学描述能力的不足。
- 单字太多,字形复杂,不利于普及。
- 使得古文高度精炼的原因——即刻字不易——已不复存在。 无论写作还是出版, 都不再稀罕多用几倍的篇幅。
- 读者群的扩大及商业化的需要, 使得常用字或常用词的数量必须限定在广大读者能够接受的范围内, 以便更好地赚取版税。
- 现代文由于减少了单字数量, 改用了描述性的语言来区分原本用不同单字来表述的相似概念,
因而在一定程度上加强了逻辑感 (因为那些描述性语言往往通过逻辑关系、 空间关系等来区分相似概念),
或者说用人人都会的简单逻辑取代了一部分原本需要死记硬背大量单字才能掌握的写作和阅读技能, 无形中降低了写作和阅读的门槛。
二零一二年三月十日发表于网友茶室
前段时间在图书馆看到年轻作者赵瑜的《小闲事——恋爱中的鲁迅》, 翻了一下前言, 觉得有点意思,
就借回家看了一遍。 之所以觉得前言有点意思, 主要是有些想法居然跟我中学时学 (或曰 “被学”)
鲁迅文章时的感受颇为相似。 比如这句: “就连他的错别字, 老师们也都牵强地解释为 ‘通假字’”,
真是于我心有戚戚焉。 中学时别说鲁迅 (人家好歹也是名作家), 就连毛太祖的错别字也被老师说成是通假字,
记得有一次语文课上我自以为发现了太祖的错别字 (可惜忘了是哪个字了), 举手指出, 老师略一沉吟道:
“那是通假字”。
《小闲事》介绍的是鲁迅与许广平的《两地书》, 读了之后使我对鲁迅的印象有了很大的改变,
我原先对鲁迅的印象正如《小闲事》的前言所说: “几乎所有 1960 年代、 1970
年代出生的人对于鲁迅的理解都仅仅限于他的那个木版画的形象: 横眉冷对千夫指”。 而《小闲事》的作者提到他
“在鲁迅书信集里见识到鲁迅的幽默、 趣味、 幼稚、 热爱生活、 宽容”, 并且表示 “通常情况下, 我们看到的鲁迅,
并不是真的鲁迅, 不过是别人演绎的鲁迅, 或者鲁迅的文学作品。 然而, 有一个真正的生活的、 可爱的,
甚至是幽默而幼稚的鲁迅一直躲藏在他的书信集里, 他的《两地书》里”。 读了《小闲事》这本书后我颇有同感。
书名《小闲事》取得也不错, 确实是 “小闲事”, 但很温馨、 很有生活味, 很不同于印象中的鲁迅。
看了《小闲事》之后, 我把《两地书》本身也看了一遍, 甚至还看了一些许广平、 周海婴回忆鲁迅的文章和书,
可以说是第一次对那几篇中学课文之外的鲁迅有了一些了解, 甚至有了一些兴趣。 为了写这个帖子, 我 Google
了一下《小闲事》的前言 (因原书已还掉了), 结果发现鲁迅的儿子周海婴、 长孙周令飞都很喜欢这本书。
在此特向本站网友也推荐一下。
又想起一点, 补充一下。 忘了是《小闲事》中提到的, 还是稍后读《两地书》时看到的, 我觉得很有意思的是,
鲁迅和许广平在通信中表示对现状的不满时常常会提到民国初年, 觉得那时的社会风气尚好。 这跟我们在感慨世风日下、
人心不古时, 常常赞许包括鲁迅和许广平时代在内的民国时期的社会风气的做法十分相似。
不知是中国社会如某些海外有识之士所分析的那样自清朝起就一直在蠢动和退化,
以至于每个时代的人都觉得以前的社会风气更好呢, 还是如我在 童年
一文中所说的那种心理因素在起作用:
回忆中的童年, 就像是滤光镜下的鱼舟唱晚图, 朦朦胧胧看不清细节, 但却有一种无可言状的美, 美得让人沉醉、
让人眷恋。 这种感觉粗想起来似乎很奇怪, 因为我上小学时, 中国刚刚从文革中伤痕累累地走出来, 从城市到乡村、
从山川到海滩, 满目疮痍, 实在并无多少美丽可言。 可是时间有时候很宽容, 它把沧桑痛楚从记忆中渐渐地洗去,
却细心地为人们保留下一些美好的镜头, 让世事变幻、 劳累奔波中的芸芸众生能在自己的往昔中找到一份纯洁和安宁。
又或是二者兼而有之吧……
二零一二年四月十四日发表于网友茶室
我小时候读过的小说中有一部叫做《威尔历险记》, 是一个三部曲儿童科幻小说,
写于 20 世纪 60 年代, 作者是克利斯托弗 (John Christopher, 几个月前刚去世)。
小说的背景是地球人被以三脚机器人为工具的外星人控制了一百多年之后的世界, 那时地球人的科技水平已退回到了中世纪
(多年之后, 当我读到黄易的《大剑师传奇》时, 对其背景就颇有似曾相识的感觉, 因为在《威尔历险记》中已经见过了),
所有 14 岁以上的人都被戴上了机器帽子, 受外星人的思维控制, 每年有一些男女被选入外星人的城市,
女的成为类似于 “标本” 的展览品, 男的成为奴隶。 故事的主人公是少数逃脱了思维控制的所谓 “自由人”,
他们在 “白色的群山” (The White Mountains) 中建立了秘密基地。 其中 “男一号” 威尔 (Will)
和其他少数人混进了外星人的城市, 刺探出了外星人的弱点, 最终打败了外星人 (但小说的结尾暗示:
打败外星人后的人类很快出现了重回自相残杀时代的迹象)。
我当年最早接触这部小说是在一本儿童画报上, 看到的是第一部《白色的群山》(The White Mountains) 的开头部分, 觉得很吸引人。
后来在书店看到第二部《金和铅的城市》(The City of Gold and Lead), 当即买下并仔细读了 (可能还读了不止一遍)。
那一部讲述的是主人公潜入外星人城市的故事, 给我留下了极为深刻的印象 (我那时酷爱《飞碟探索》,
对此类故事最为喜欢和好奇)。 最近我重温了这个三部曲, 并且在每天送女儿上学的路上给她讲了一遍
(花了近两个月的时间), 还买了该书的原版: The Tripods Trilogy (三角机器人三部曲),
以及作者在 1988 年撰写的前传《When the Tripods Came》 (三角机器人到来时), 作为礼物送给了女儿。
这回重温时, 在有些地方对比了原版, 结果发现中译本有大量漏译和译得很粗糙的地方
(不过如我在 拙劣翻译与文科研究的风险 一文中所说, 这对于普通读者来说不是问题,
我依然很喜欢小时候就读熟了的中译本)。 不过很奇怪的是, 有一个地方中译本竟然比英文版多了一两句话,
而且那一两句话以比较含糊的方式弥补了英文版的一个情节疏漏 (我是因为觉得那地方比较含糊,
以为漏译了什么而对照了英文版, 结果发现英文版居然根本没有该句)。
照说译笔这么粗糙的译者是不太可能弥补原作的缺陷的, 而且若有心弥补, 似乎完全可以弥补得更确切一些,
不必那么含糊。 这一点真让人捉摸不透, 但很有意思。
今天刚好给女儿讲完了整个故事, 特撰此小文纪念一下。:-)
二零一二年五月二十二日发表于网友茶室
若非近日碰巧看到鲁迅与章士钊之争, 我原本不知道有 “每下愈况” 这个词。 “每况愈下” 现在已远比 “每下愈况”
更常用了。 不过一般认为该词乃是 “每下愈况” 的误用, 比如我下面所转的文章就持此见, 只不过认为错不在章士钊,
因为早在南宋时, 文学家洪迈就用错了, 章士钊是步先人后尘而已。
我觉得奇怪的是: 在洪迈使用 “每况愈下” 一词时, 其所想表达的含义与 “每下愈况” 显著不同 (见下面所转文章),
而一般来说, 错用词语有两大类:
- 含义错误, 即写法相同而想要表示的含义不同。
- 写法错误, 即写法不同而想要表示的含义相同。
这两类之所以能被判定为错误, 主要的依据就是它们与正确用法之间存在联系 (即要么写法相同, 要么含义相同),
从而可以判断出作者想用的是哪一个词, 并以此为参照指出作者用错了。 而洪迈用 “每况愈下” 时写法与含义都变了,
既然如此, 又如何区分是错用 “每下愈况”, 还是自创 “每况愈下” 这一新词? 难道仅仅因为两者都用了同样四个字,
就认定一者是另一者的误用吗? 用同样几个字组成不同词语的情形在汉语中是并不鲜见的。
下面是主贴中提到的文章 (转载):
庄子云: “子之问也, 固不及质。 正获之间于监市履狶也, 每下愈况。” (《庄子 · 知北游》)
大学问家章士钊在其《孤桐杂记》中写道: “民国承情, 每况愈下。” 章士钊本来就是鲁迅 “不宽恕” 的笔战对手,
此次错用经典, 被逮个正着, 结结实实地被鲁迅挖苦了一番。 “我以为现在的 ‘亲领’ 主张家, 已颇不如先前了,
这就是 ‘孤桐先生’ 之所谓 ‘每况愈下’。 而且便是空牢骚如方玄绰者, 似乎也已经很寥寥了。” (《华盖集续编 · 记 “发薪”》)
话说回来, 章士钊只不过是步先人后尘而已, 最先用错此典的大有人在。 “每况愈下”
盖出自南宋文学家洪迈的《容斋续笔 · 蓍龟卜筮》。 其原文是: “人人自以为君平, 家家自以为季主, 每况愈下。”
郭沫若就曾这样用过: “下品中的魏武帝, 更真是每况愈下: ‘曹公古直, 甚有悲凉之句’,
仅仅这样的十个字而已。”(《论曹植》)
庄子的意思是说, 管理市场的官员从经纪人那里知道, 用踩踏猪的办法来判断猪的肥瘦, 越是向下踩踏,
就越能正确判定。 以此比喻越向下, 越深入推求, 就越能了解到真实情况。 而有人把 “每下愈况”
用来指事情越向前发展, 就越能看出眉目来。 而洪迈用 “每况愈下” 意思是说, 人人都自以为是, 家家都自以为贵,
情况越来越糟糕了。《容斋续笔》虽比《庄子》晚, 两个词中用的字又都相同, 然而两个词意思却不同。
洪迈比庄子晚生, 两个词中用的字又都相同, 然而两个词意思却不同, 章士钊郭沫若所用,
乃是步洪迈之尘而已。
《汉语大辞典》将 “每下愈况” 和 “每况愈下” 混在了一起, 两个成语都有, 解释和出处都一样, 未免差之毫厘,
失之千里。 这些模模糊糊的用法, 在一般的普通文章还凑合, 至少不出大问题。
然而出现在法律法规或其它有约束力的文本中恐怕迟早会惹麻烦的。 我们提倡写标准字, 用正确的成语, 用意在焉,
良有以也。 没有谁不犯错, 写错字, 说错话, 也是家常便饭。 倘若标新立异, 故弄玄虚, 就不能饶恕了。
二零一二年五月二十五日发表于网友茶室
早晨在离家不远的电影院看了 “Men in Black 3”, 觉得不错。 这部影片讲述的是 1969 年被 Agent K (男二号)
抓住的 alien Boris 从月球监狱越狱后回到 1969 年, 杀掉了 Agent K。 Agent K 的搭档、 十四年前被他招募成为 agent
的 Agent J (男一号) 也设法回到了 1969 年, 试图营救 Agent K (同时也挽救地球——因为他当年
deploy 成功的一个保护地球的太空防御系统因他被 Boris 杀死而不复存在了)。
这种故事的情节其实有些老套, 几个星期前我看的另一部新片 “Battleship” 也是 (或更是) 如此, 讲外星人入侵地球,
最后被几个 hero 挫败的故事。 但好莱坞在讲述这些老套故事时往往有一些能打动我的细节, 比如 Men in Black 3 中,
在最后关头救了 Agent J 的黑人军官居然是他的父亲, 当 Agent K 从前来寻找父亲的小男孩手里看到 Agent J 的怀表时,
(成年的) Agent J 自己才意识到这一点。 那一幕场景很令人动容。
好莱坞的此类影片中另一个我比较欣赏的地方是感情的表现很 “男人”,
绝无中式电影里常见的婆婆妈妈到令人反胃的腻言腻语或高大全式的豪言壮语。 比如当 Agent J 和 Agent K 即将与 Boris 最后一战,
生死未卜、 甚至哪怕成功了两人也未必还有机会再讲话时, Agent K 只对 Agent J 说了一句: 我知道我为什么会招募你了
(由于他们回到了 40 年前的 1969 年, 招募是未来的事), 因为你是个不错的家伙。 而 Battleship 中那位断了腿,
心情极差的退伍士兵 (影片中的 hero 之一) 在被告知 alien 入侵此地, 要他逃走时, 只轻描淡写地对身旁的女康复师
(男一号的女朋友) 说: 你见过 alien 吗? 我没见过, 因此要去看看, 而没有半句中式电影里赴险前常见的豪言壮语
(这要搁中式电影里, 怕是能整出半小时肉麻戏来渲染)。 而且很多此类对白还被注入幽默语气, 我很欣赏这种对白风格。
二零一二年六月二十三日发表于网友茶室
有一个很简单的诡辩办法让信徒的所有推理都成立, 同时又不破坏逻辑:
把信徒的推理抽象成下述推理:
(上帝存在) → (上帝全能, 上帝是善, 上帝让我心想事成, 上帝让我的敌人下地狱……)
只要让 “上帝存在” 这一前提为假, 信徒的所有推理就都成立了 (因为只要 A 假, A→B 就为真)。
二零一二年七月四日发表于网友茶室
伦敦奥运会羽毛球比赛中的假赛问题前不久成为了热点。
午饭时我在公司休息室里观看了一段田径预赛, 发现领先的运动员最后几步几乎是在减速, 这让我重新想起了假赛问题,
尤其是对假赛的界定问题。 众所周知, 运动员的目标是取得最好的成绩, 在这过程中除了拼搏外, 似乎没有理由排斥博弈手段。
那么什么样的博弈手段是假赛呢? 我先提出以下三种情形与网友们探讨 (也欢迎补充更多情形):
- 田径预赛中运动员在出线已成定局时有意慢跑节省体力。
- 足球比赛中在输球反而能避免下一轮遭遇强敌时有意胡踢, 以至于输球。
- 情形 2 中, 改胡踢为用替补阵容出战, 认真踢 (结果也是输球)。
试问这三种情形中哪些是假赛?
再考虑这样一些情形:
如果在一场拳击比赛中, 某选手中间有意示弱, 让对手产生轻敌情绪, 最终利用对手的轻敌给予制胜的一击,
这会被视为精彩的比赛, 该选手的有意示弱也会被视为高明的战略。
但同样的过程假如扩展到包括多场比赛 (拳击的例子未必还适用, 假定是某种其它比赛),
某选手在不会因之而丢失决赛权的前提下用一整场的比赛来示弱, 故意丢失一场, 使最终的对手轻敌,
则那一整场就很可能会被视为假赛。 同样的战略, 仅仅因为场次的划分就出现了精彩 vs 假赛的巨大差异。
当然, 也许有人会说示弱跟为避免与强敌交手而进行的假赛是有所不同的。
但这种说法在我看来是牵强的, 因为让强敌因轻敌而不能发挥最高水平等于也是避免了强敌, 因为强敌之所以成为强敌,
乃是其最高水平很强, 如果不能发挥最高水平, 也就未必是强敌了。
再回到前面所举的 2、3 两个例子, 一般都会认为 2 为假赛, 而 3 不是。
虽然从主观意愿上讲两者都是教练为避免强敌而有意输掉比赛。 可能大家觉得 3 中的布阵虽然有假赛之意,
但上场的队员尽力了, 因此就体现了体育精神, 从而就不再是假赛。 如果这么看的话,
那么被判定为假赛的羽毛球运动员假如不是有意不卖力, 而是有意穿上很沉重的衣服, 致使跳跃不便,
用这种办法很卖力地输球, 是否也就不算假赛了呢? 穿很沉重的衣服当然明显是为了输球, 但这跟有意使用替补阵容有实质分别吗?
当然, 本主题的目的不是要为假赛辩护, 只是忽然对假赛的界定产生了好奇, 从而提出这些有钻牛角尖之嫌的情形。
不过, 我觉得严密的竞技规则理应对这些情形有合理的判定。 从讨论中,
我逐渐感觉到在理论上给出一个跟实际执行方式相一致的假赛定义恐怕是不容易的, 而且实际执行时有可能跟本就不存在什么理论定义。
真正的判定标准很可能只是观众是否可以接受。 而观众关心的与其说是体育精神、 道德风尚之类的大道理,
不如说是精彩与否、 刺激与否之类的世俗看点 (说难听点, 耍猴只要耍得好看, 观众也会开心, 但如果把观众当猴耍, 那就是假赛)。
像网友提到的犯规战略之所以被接受, 以及我提到的单场比赛中的故意示弱之所以有别于用一整场比赛来示弱, 症结可能也就在这里。
因为犯规战略及单场比赛中的故意示弱都不影响观众眼里的精彩程度, 而用一整场比赛来示弱, 则那场比赛的观众就被耍了。
而观众之所以成为标准, 乃是因为现代竞技体育——无论口号上多么堂皇——本质上乃是娱乐节目
(假如觉得 “娱乐” 二字太过轻佻, 改成 “商业化” 应该就差不离了)。
二零一二年八月四日发表于网友茶室
这几天家人都回国了 (过几天我也将 回国一趟),
晚上一个人闲来无事, 除看书外, 还看了凤凰卫视的一个四集系列片
“校园民谣再回首”。 我接触校园民谣是在出国后, 从一位同学处借听了一盒校园民谣录音带
(参阅拙作 室友), 从时间上讲可能比国内的同学晚了不少,
不过正值出国后心里较为孤寂的阶段, 印象却极为深刻。 那种青涩质朴的歌词一直到今天仍能勾起我对学生时代的回忆
(虽然一部分校园民谣是有关爱情的, 而我在与那些校园歌手岁数相似时很遗憾地未曾有过恋爱经历, 但白日梦终究是做过的:-)。
那些校园歌手如今的年纪跟我差不多, 节目中采访他们的部分也很能与我产生共鸣, 那些往日的追求和如今的现实,
那些对光阴飞逝和时过境迁的感慨, 这些年也常常萦绕在我的脑中。
看这个系列还有一个感慨就是国内做什么事情都一拥而上的风气实在是太浓烈了。 校园民谣在流行后短短几年就快速衰落,
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其兴盛引起了一拥而上的模仿, 用节目中采访到的一位前粉丝的话说, 就是校园民谣很快就因模仿而垃圾化了。
我自己也有印象, 那就是喜欢上 “校园民谣” 后又搞来了冠有这一金字招牌的其它一些盒带或歌曲, 结果却大失所望。
现在回想起来, 这种一拥而上又岂止是校园民谣?《水煮三国》出名后迅速出现一系列其它 “水煮” 乃至 “麻辣”
作品,《明朝那些事儿》出名后迅速出现了一系列其它 “事儿”, “快乐女声”、 “非诚勿扰” 出名后也都迅速出现雷同节目
(甚至远在纽约的美国中文电视中就转播了不止一档此类节目)…… 几乎所有出名的事情都会迅速出现大量跟风之作,
直至大家的胃口倒掉或牌子因拙劣模仿而砸掉, 谁也无利可图为止。
二零一二年九月一日发表于网友茶室
以前有网友推荐过狄仁杰系列的电视剧, 最近我看完了第四部, 确实非常精彩 (前三部以前也看过, 同样很精彩)。
而且这第四部 44 集的剧情彼此相连, 与前三部各自包含几个彼此独立的故事相比, 情节更复杂, 也更跌宕起伏。
只不过这第四部中似乎有一个颠覆性的大破绽 (编剧、 导演等都是偏于形象思维的人, 对其逻辑能力我知道是不可苛求的,
不是颠覆性的大破绽就不提了), 写在这里与看过此部的网友切磋一下。 这第四部中 “坏蛋”
们的阴谋有一个很重要的组成部分, 那就是诬陷狄仁杰。 这个阴谋得到了初步成功, 使狄仁杰遭到了武则天的软禁,
被迫逃亡 (当然, 最终他老人家还是 “咸鱼翻身” 了, 这是不言而喻的)。 不过这阴谋中有一个核心环节是伪造一个信物,
即所谓的 “大汗之戒”, 让栽害狄仁杰的人用来作为自己替狄仁杰通敌的凭据。 而武则天亲自向狄仁杰求证此事时要求狄仁杰出示自己的
“大汗之戒” 以证清白, 可狄仁杰却偏偏已将 “大汗之戒” 暂时交给了率和亲团 (虽是大唐盛世, 中国仍要用自己的女人去向周边小国谋和,
可叹……) 前往突勒的爱将李元芳以谋吉利, 因此无法自证清白, 从而使 “坏蛋” 们的奸计得逞。
但问题是 “坏蛋” 们又怎么可能料到狄仁杰会将 “大汗之戒” 交给李元芳呢? 狄仁杰此举在剧情中纯系临时决定,
根本不可能事先料知 (事实上, 狄仁杰是一个不信鬼神的人, 如果要事先预料的话, 反倒应该预料他不会做这种迷信式的图谋吉利之事才是)。
而狄仁杰只要没把 “大汗之戒” 给李元芳, 这个高度精巧、 用了十余集的篇幅做铺垫的奸计将立刻败露。 以 “坏蛋”
们在其它方面的思虑之周详, 怎会想出这样的馊主意呢? 若不是导演帮忙, 让狄仁杰破天荒地迷信一把, 这样的馊主意哪有成功的可能?
元芳们, 你们怎么看?
二零一二年九月三日发表于网友茶室
今天上午看了新的 007 电影 Skyfall, 很喜欢片中的主题曲。 那主题曲是在 007 与一位雇佣兵在火车车顶上激斗,
被奉命开枪的同伴误伤, 坠下深谷、 沉入水中时响起的, 曲调与视觉效果匹配得极为出色, 有一种 “rest in peace”
的深沉而忧伤的感觉, 尤其是在 007 那片刻之前还惊心动魄的搏斗生涯的反衬下, 更有一种说不出的感染力。 在与主题曲相匹配的镜头中,
有 007 在无数幻像的包围之下提着手枪开枪的镜头, 仿佛有一种敌人无所不在、 007 徒劳挣扎的茫然和疲惫。 当然,
这最后一点也许是我被整个主题曲的风格感染而生出的另类感受, 007 影片在大方向上终究还是走的正胜于邪的老路子,
这种消极感觉恐怕不是导演想要传递的。
以往的 007 影片特技虽然精彩, 但都给我一种快餐影片的感觉, 唯有这部 Skyfall, 虽然情节并无过人之处, 却让我觉得很有意境,
主要就是因为主题曲 (另有一些镜头也很优美, 比如 007 站在船头, 在漫天烟花的映照下, 穿过一座拱桥,
前往花灯璀璨的澳门赌场的镜头就拍得极为帅气和优美)。
二零一二年十二月十日发表于网友茶室
随手翻看一本技术杂志时, 看到这么一句话: “Any field of study that has to put 'science' in the
name isn't really a science” (任何必须将 “科学” 放在名字里的研究领域都不是真正的科学), 觉得很有意思,
转在这里聊作谈资。
就像一个要用 “勤劳、 勇敢、 智慧、 善良” 等等来自我修饰的民族往往并不 “勤劳、 勇敢、 智慧、 善良”,
一个要用 “伟大、 光荣、 正确” 来自我修饰的组织往往具有相反的品质,
这种标榜什么乃是因欠缺什么的特点确实也比较适用于名字带 “科学” 的领域。
当然, 这里要区分 “科学” 一词是仅仅起到概括和简化作用 (比如生物科学是动物学、 植物学等一系列科学分支的统称),
还是起着粉饰作用 (比如 “科学社会主义”、 “科学发展观”、 “中医科学院” 等)。
二零一二年十二月十一日发表于网友茶室
死了二十个小孩…… (注: 指发生于本文写作之日的 Newtown 校园枪击案)
已经记不清第几回了, 最近几年美国实在发生了太多的枪击案。 一个国家的惯性真大, 不知要死多少人才能在法律层面上有所变动。
争论禁枪与否的还是那些老调调, 什么问题不在枪, 而在于人; 什么刀也可以杀人, 为何只禁枪;
什么禁枪只是禁止好人拥枪, 训练有素的坏蛋总是会有办法的;
什么禁枪实际上是阻止好人拿枪自卫, 等等……
问题确实在于人, 刀也确实可以杀人, 但有枪没枪杀人的效率可大不一样; 训练有素的坏蛋也确实总是会有办法的,
但最近这些死伤惨烈的枪击案的枪手却并非训练有素的坏蛋, 而至多是精神异常者, 如果全社会禁枪, 他们未必有本事搞到枪;
禁枪确实是阻止好人拿枪自卫, 但在几乎所有枪击案中其实都根本没人拿枪自卫。 好人的枪并不是随身携带的
(因为美国法律对公共场合带枪的要求比对拥枪严格), 从而在需要的时候往往根本就没有,
既起不到自我保护的作用也增加不了坏蛋的犯罪成本。 另一方面, 倘若好人也随身带枪出入公共场合, 枪击案只会更多,
因为即便好人也并非总能控制情绪的, 普通的吵架有时就足以激怒好人, 使之拔拳相向, 如果拔拳改为拔枪,
那就是新的枪击案了。
二零一二年十二月十四日发表于网友茶室
是西施!
这是我中学时得到的一个 “重大文学发现”。
原因是什么呢? 因为中国文学 (尤其是古典文学) 中形容美女的手法十分单调, 最喜欢用的就是 “赛西施”, 几乎凡提到美女就是
“赛西施”。 既然凡美女就 “赛西施”, 那西施 MM 自然就垫底了 (其次大概就是 “胜貂蝉”, 因此貂蝉 MM 有望在本倒数排行榜上排第二)。
最过分的乃是《西游记》第九十五回天竺国公主 (玉兔精) 出场前, 书中写道:
只见那两班彩女, 摆列的似蕊宫仙府, 胜强似锦帐春风。 真个是: 娉婷嬝娜, 玉质冰肌。 一双双娇欺楚女, 一对对美赛西施。
瞧瞧, 公主还没出来呢, 仅仅是两班彩女就已经 “一对对美赛西施” 了, 那西施要是也在,
估计连彩女都当不上, 只能干端茶送水的活了……
写到这里, 顺便也提一下 “嫦娥”, 我一直以为嫦娥是一位, 西游记该回中却写道 “那太阴君令转仙幢, 与众嫦娥收回玉兔,
径上月宫而去”, 居然是 “众嫦娥” (这并非笔误, 因为孙悟空也说了一句 “两边的仙妹是月里嫦娥”)。 而维基百科 “嫦娥”
词条并未提到嫦娥有不止一位, 或是某类神仙的统称, 该词条倒是提到 “在道教中, 嫦娥为月神, 又称太阴星君”,
从而把《西游记》中的太阴君本人也划入嫦娥之中了, 看来古代传说真不是一般的混乱啊。
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二十一日发表于网友茶室
本文是阅读陈方正著作《继承与叛逆——现代科学为何出现于西方》时所发的一些交流帖的汇集整理。
关于陈方正那部著作的开头部分, 我曾写过 一段简介。
有网友注意到, 陈方正在介绍某些重要的早期学者时, 常常会用 “立言、 立功、 立德” 这组有点像形容圣人的形容词。
我自己也注意到了这一点。 不过我觉得放在当时的环境里, 这组形容词倒不无贴切之处。
这组词是作者用来形容几位带动吸引了一个学者群体去研究数学或科学的人, 这种人当时常常用宗教般的方式来宣讲理论,
自己也往往逐渐获得圣人般的声誉, 甚至被后世所神化。 用 “立言、 立功、 立德” 形容这种现象有一定的贴切之处。
陈方正此书的一个引人注目的观点是强调了科学、 宗教、 哲学三者的紧密结合, 并将其视为西方学术传统的主流。
这一观点我觉得有一定的误导性。 从我读那部分所得到的印象来看, 陈方正指的似乎只是这样一个现象, 即若干重要的早期学者 (即
“立言、立功、立德” 之人) 是通过将科学探索与宗教牵扯在一起, 宣称科学探索是寻求灵魂不朽的途径, 而吸引众多追随者的。
可能是从这个意义上讲, 陈认为西方学术传统中科学与宗教有着密切关联。 但这只适用于古代时期那些没有特定教义的原始宗教
(基督教掌权后的形势就截然不同了)。 这种说法若不加限定的话, 很容易被基督徒等曲解为自己所信仰的宗教对科学的贡献。
既然谈及了宗教, 顺便再补充一些看法。 在历史上, 宗教并不是所有时候都反对科学的。
不过从我接触到的资料来看, 宗教对科学采取支持态度时,
通常是错误地以为那可以促进自己 (比如彰显上帝的宏伟创世方案), 宗教对科学采取默许态度时,
通常是错误地以为那与自己并无冲突。 而一旦那种错误被意识到了, 宗教对科学的态度就会迅速转变
(这是宗教这种本质上没有纠错机制的组织纠错最迅速的情形)。
诚然, 以错误的动机支持科学也是一种正面贡献, 不过这种贡献与以 “正确” 的动机对科学进行的系统阻碍和迫害相比,
恐怕是远远不及的。
宗教观念毫无疑问是早期科学史上一个不可忽视的因素。 不过如我在 再论宗教
一文中所说, 并在前面提到的, 这里很重要的一点, 就是要区分没有特定教义的原始宗教与有组织、 有教义的宗教。 或者换句话说,
要区分单纯地沿用宗教的术语体系, 本质上只把神当作一种拟人化的目的象征
(即认为科学探索是为了揭示神的创世过程或伟大能力, 但对后者具体是怎样的不预作限定); 还是受制于有组织、 有教义的宗教。
前者不会对科学探索造成阻力, 因为那里的神只是一个抽象名词, 不会与科学探索中发现的具体东西相矛盾,
从而探索者可以完全自由地探索 (古希腊的情形就大致如此)。 后者则不然, 因为它有明确的教义,
从而只有当探索的结果与从科学角度看来相当愚昧的教义相一致时才是可以的,
这就限制了探索者的自由 (中世纪的情形就大致如此)。 有组织、 有教义的宗教的势力越强大, 限制就越严苛。
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二十一日发表于网友茶室
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二十九日合并整理 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三十日发表于本站 https://www.changhai.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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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 sage (发表于 2012-02-22)
我小的时候对 UFO 也很感兴趣。 后来读的东西多了以后觉得可能行很小。 但是还是疑惑为什么会有这么多的目击事例。
后来我在高中的时候参加了天文兴趣小组。 夜晚看星空的机会大大增加。 如果手快的话,
看到天上有什么飞的东西还能把望远镜对过去看一下。 我们用的一种俗称是宝葫芦的反射式望远镜, 完全用手抱着控制角度。 很粗糙,
但是视场大, 对个明显的天上的东西很方便。
我们的中学离龙华和虹桥机场都不远。 几个月下来, 我彻底地理解了为什么有那么多 “UFO” 了。 飞机在不同地角度,
不同地时间和天气的情况下看是很不一样的, 而且多数情况很不象飞机。 很多次, 我们把望远镜对上可以看到飞机的舷窗,
才能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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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 权权 (发表于 2012-03-09)
歧义的问题, 我想说, 文言文里的一些精细表意在长期使用过程中反而模糊了。 举例说明, 名词如 “奴隶”,
这个词据说是漢代以后才有的, 漢代 “奴” 和 “隶” 是两种不同的人; 形容词如 “狂狷”, 孔子说 “狂者进取, 狷者有所不为”,
貌似在孔子时代的语境里 “狂” 和 “狷” 本来有不同的意思, 但现在这两个字经常连用, 基本上 “狂狷”=“狂”; 动词如“哭泣”,
大声曰哭, 细声有涕曰泣。
但写白话文的时候恐怕没有谁会去注意这些细微的差别。 如果写作者没有注意用字的准确性, 怎么能确保阅读者不产生歧义。
而且这也不是从白话文才开始出现的问题, 曾国藩在咸丰十年给儿子写的一封家书里说唐宋时代的文人用字训诂就已经不准确。
仅就词意而言, 白话文只有比文言更模糊, 但好在白话文可以不厌其烦地使用短语甚至从句修饰说明。 比如文言文里常见的各种偏旁为
“髟” 的字, 表示各种不同部位的毛发, “鬓”、 “髯”、 “髭” 之类, 如果写白话文的人不愿意用这些字, 就可以说
“长在两颊上的毛”、 “长在嘴边上的毛” 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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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 权权 (发表于 2012-05-28)
“‘每况愈下’ 是源自误用吗?”——站长提的这个问题, 简单的说, 我不知道, 但倾向于认为这是两个不同的词, 而不是误用。
我平时几乎没有用过 “每况愈下” 这个词, 查了查各种字典, 貌似 “每况愈下” 和 “每下愈况” 这两个词没有什么特别清楚的解释,
主要是觉得 “况” 这个字太抽象。《说文》里 “况” 指寒水, 白话文里主要出现在 “情况” 和 “况且” 两种语境里。 说实话,
把这几种意思代入到 “每况愈下” 和 “每下愈况” 里好像都不是很合适。 另外想说现代文 “每况愈下” 这个词里的 “况” 字基本上是多余的,
没有表达任何意思, 整个词意等同于 “每次愈下”, 所以有点怀疑在洪迈的那句话里, “况” 是不是有什么特别的含义, 後人未加注意,
逐渐变成了一个冗字。 至于《庄子 知北游》里的那句话, 如果不是有人告诉我是这么个意思, 光靠揣摩我根本猜不出来。
再扯远一点, 打个不恰当的比喻, 听说法律裁决有两种方式, 依照条文和援引先例。 文字解释和运用也有两种类似的做法,
字典就是条文, 古人写的文章就是先例。 当然也可以造新字新词, 就如同法律条文也会有修订一样。 据说在有现成法律条文的情况下,
最好不要援引先例; 同样的, 如果《尔雅》和《说文》这样的古代字典收录了某个字的某种解释, 那是最好的情况, 否则只能葫芦画瓢,
古人曾经用过, 我们也模仿改造着用。 这种援引先例的做法应该就是训诂学的征引法, 唐朝的李善为《昭明文选》做注释,
很少直接解释字词的意思, 而是引用更古的文章中出现过的类似用法, 可谓征引法的绝技。 庄子的 “每下愈况” 这个词大概也是如此,
既然《说文》里没有 “况” 字在这里上下文中的恰当释义, 那庄子的这句例句就成了最原始、 最根本的释义 (如果没有更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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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 Seraph (发表于 2012-08-30)
校园民谣, 记住的是高晓松、 老狼和叶蓓的名字。 喜欢那盒《青春无悔》, 每每听到, 就记起我曾经的青春岁月,
一样的无畏和纯真、 一样的简单和感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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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 宇澄 (发表于 2012-12-15)
围绕这一 [枪击] 事件, 大概可以引出一个个话题和争议, 不过我是不想在这里重复多说那些没有新意的东西了。
总之,实在是令人心酸。
我反感 NRA 枪会的立场, 支持更严格的限枪。
在美国也玩过枪, 但没买过枪, 因为没必要。 玩是出于对这一机械装置的好奇, 从没想过有一天会用它来杀人。
自己也是枪支泛滥的受害者, 在路上被小毛贼拿枪打劫过。 好人有枪就能自卫? 笑话,
还不如身边牵着一条恶犬。 起码对我来说的亲身经历就是这样。 我又没有 McAfee 那股匪气, 坏人先盯上了你,
你怎么拔枪也没他快, 死倒是死得快。
本文的讨论期限已过, 如果您仍想讨论本文, 请在每个月前七天的 “读者周” 期间前来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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