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长在 Bluesky 新开了微博帐号 ▷▷▷ 敬请关注 ◁◁◁
手机版
第三只眼看《圣经》之创世七日谈 (2)
- 卢昌海 -
<< 上一篇 | 引言
1:6
And God said, Let there be a firmament in the midst of the waters,
and let it divide the waters from the waters.
1:6
神说: 诸水之间要有空气, 将水分为上下。
这句中的关键词 “firmament” 大意是天空, 具体是指像倒扣着的大碗那样的实体 (固体) 拱顶结构 (solid dome)。
这种结构以形状而论是很多古民族对天空的共同印象, 比如中国的 “盖天说” 也是把天视为像倒扣着的圆锅一样盖在大地上的。
但跟其他此类印象大都意在强调形状不同, “firmament” 对这一形状的实体性有比较明确的强调。
“firmament” 这个词所对应的希伯来语是
רקיע (raqia), 其本身又源自 רקע (raqa), 含义为将金属等锤打成薄板。 此外,《圣经》本身所描述的
“firmament” 的结构也体现了它的实体性 (在品读 第 1:8 句 时我们将会提到那些结构)。
“firmament” 的大致范围也可推断出来, 因为它所具有的 “将水分为上下” (let it divide the waters from the waters) 的功能,
意味着其上方是水。 那是什么样的水呢? 按照 18 世纪著名英国神学家吉尔 (John Gill) 的理解,
那是由上帝直接控制, 可以按其意愿以雨、 雪、 冰雹等方式倾泻到地面上的水。 其他解经者也大都持类似看法。
一些现代研用本——比如《麦克阿瑟研用本圣经》——更是与时俱进地把使地球保持较恒定的温度、
大范围的空气流动、 过滤紫外线等等也都归功于那种水, 目的大概是想凸显上帝保护地球生命的良苦用心
(其实吉尔就已指出, 毁灭生灵的大洪水也正是上帝使用那种水的方式之一)。 由于无论雨、 雪、 冰雹,
还是现代研用本所赋予的那些似是而非、 鱼目混珠的功能, 都是地球大气层中的现象,
因此那种水乃是地球大气层中的水, 位于其下的 “firmament” 则是地球大气层中的实体 (固体) 结构。
由此也可看到, 中文 “和合本”——以及 “恢复本”——将 “firmament” 翻译成 “空气”
是与原意——特别是原意中的实体性——不相符合的。
不过, 这个翻译有其讨巧之处, 因为地球大气层中并不存在能与 “firmament”
相对应的实体 (固体) 结构, 将之偷换成 “空气” 可以避免尴尬。 但这种讨巧并非没有代价,
因为我们即将 看到,《圣经》中的 “firmament”
其实就是天堂 (heaven), 一旦翻译成 “空气”, 则有关天堂的种种奇思妙想,
包括《圣经》本身对它的很多描述 (参阅对 第 1:8 句 的品读),
就都成问题了, 损失也不小。 如果一定要在词汇上做文章的话,
那么比较高明的做法是如某些英译本或宗教书籍那样将 “firmament”
改换成 “expanse” (延展区域), 这种做法既保留了与原始含义的一丝渊源 (因为在 “将金属等锤打成薄板”
的过程中, 物体形状确实得到了延展), 又避免了被像 “空气” 那样有既定含义的词汇所限制,
可以获得最大的附会自由。 但词汇容易改换, “将水分为上下” 的功能却很难偷换, 只要这一功能不变,
“firmament” 位于地球大气层之内这一特点终究是难以改变的。
有关这句最后可以提到的是, 我们在品读 第 1:2 句 时曾注意到 “水”
是用复数形式——即 “waters”——表示的。 这个复数形式来自希伯来语的 מָ֫יִם (mayim), 是否有深意尚无定论。
有些解经者认为, “水” 之所以用了复数形式, 原因就在于 “firmament” 对它的分隔。 这个解释不是很有力, 因为
第 1:2 句 使用复数形式时, 水尚未被 “firmament” 所分隔,
而且分隔之后 “firmament” 上方和下方的水各自依然用了复数形式。
1:7
And God made the firmament, and divided the waters which were under the firmament
from the waters which were above the firmament: and it was so.
1:7
神就造出空气, 将空气以下的水、 空气以上的水分开了。 事就这样成了。
这句在实质内容上只是上句的重复, 但有一处新意值得品读, 那就是跟 创造 “光”
时 的单纯动动嘴巴 (“神说……”) 不同, 这句中上帝似乎是亲自 “劳作” 了一番才制造出
“firmament” 的 (“神就造出……”)。 对于这一区别, 一种看法是直接忽略——确切地说是忽略掉
“造” (made) 字, 将之理解为语句重复时的些许出入, 不予解读。 另一种看法则是: 光由于不是实体,
因而无需劳作就能创造; “firmament” 作为一种实体 (固体) 结构, 则是要通过劳作才能 “造” 出来的。
这后一种看法还有一个用意, 那就是试图说明上帝创造 “firmament”
为何要一天的时间——假如动动嘴巴就行, 应该顷刻间 “事就这样成了” 才是。
持这种看法的人并且将建造以人类眼光看来很巨大的 “firmament” 只要一天的时间,
视为是上帝力量的体现。 不过以这种方式赞美上帝力量是有风险的,
因为在很多神学家和教徒眼里, 上帝力量是 “无穷大” 的, 对于那样的力量,
要一天时间才能建造 “firmament” 依然是有一定的亵渎性的。 至于那些试图把创世记中 “天”
的概念拉长到能跟现代科学相附会的做法, 则简直是对上帝力量的侮辱。
1:8
And God called the firmament Heaven. And the evening and the morning were the second day.
1:8
神称空气为天。 有晚上, 有早晨, 是第二日。
这句为 “firmament” 定下了 “名份”, 即 “firmament” 就是 “天” (heaven)——确切地说是 “天堂”。
很多研用本都指出, 在对《圣经》有过影响的古代文化中, 命名权往往是主权 (sovereign) 的体现,
因此上帝为创造物取名被认为是宣示自己对创造物的 “主权” (虽然并没有谁跟他老人家抢)。
这句的出现印证了我们在品读 第 1:1 句 时所说的
“创世记的第一句通常被理解为是对整个创世过程的总括”。 因为否则的话, “天” 早在彼时就已被创造,
这句就变成 “重复劳动” 了。 不过, “重复劳动” 虽可避免, 有个概念问题却不易解决, 那就是 “firmament”
既然是 “天”, 那与 “地” 合在一起就是所谓的 “天地” 了。 我们在品读 第 1:1 句
时曾经介绍过, 《圣经》中的 “天地” 是整个宇宙 (上帝本身除外), 我们并且提到,
这 “给《圣经》所描述的 ‘天地’ 的结构提供了一个比较对象”。 比较的结果如何呢? 现在可以揭晓了,
那就是很糟糕——因为我们前面介绍过, “firmament” 是地球大气层之内的一种结构, 因此由 “firmament” 和 “地”
组成的 “天地” 仅仅包含了地球及地球大气层, 跟整个宇宙相比连沧海一粟都不如。 这样的 “天地”
概念在远古时代是毫无问题的, 但对于把《圣经》标榜成 “严整性绝对无误”、 “权威而终极”、 “真理的源泉”
来说则是很糟糕的。
“firmament” 由一个意在 “将水分为上下” 的 “水利工程” 摇身变成了能供上帝和天使们居住的
“安居工程”——“天堂”, 是上帝的 “早有预谋” 还是 “临时起意” 我们不得而知,
但 “天堂” 这一新 “名份” 显然极大地增加了它的魅力, 使很多人展开了关于它的奇思妙想,
比如设想了能通达它的 “天梯” (Ladder to Heaven) 或 “通天塔” (Tower of Babel),
以及从大地边缘——即 “firmament”
与大地的相交处——进入它的捷径等。《圣经》本身也描述了 “firmament” 的一些有趣的结构,
比如大门、 窗户、 储存雪和冰雹的仓库, 等等。 这些都进一步印证了《圣经》中的 “firmament”
具有实体性。
有关 “firmament” 的著名想象画 (创作年代不详)
这句末尾的 “有晚上, 有早晨, 是第二日” (the evening and the morning were the second day)
与第一天的结尾具有相同的文字结构。 一般认为, 这表明 “创世记” 的这部分内容具有诗歌形式,
并且有可能是某些古代神庙仪式上的 “台词”。
1:9
And God said, Let the waters under the heaven be gathered together unto one place,
and let the dry land appear: and it was so.
1:9
神说: 天下的水要聚在一处, 使旱地露出來。 事就这样成了。
这句的意象颇有令人困惑之处: “天下的水要聚在一处” (Let the waters under
the heaven be gathered together unto one place)
意味着 “天下的水” 原本不是 “聚在一处” 的。 既然不是 “聚在一处” 的, 就该是被什么东西分隔开了,
在上帝早期的创造物中, 那东西除了 “地” 似乎没别的了。 既如此, 则 “地” 该是早已露出来的,
何必还要 “使旱地露出來” (let the dry land appear) 呢? 对此, 一种解释是认为此前的 “水” 和 “地”
是如泥浆般混在一起的, 从而不算是 “聚在一处” (实则是不够纯净)。 另一种可能的解释是在 “旱地”
(dry land) 的 “旱” (dry) 字上做文章, 认为起先 “露出来” 的是 “湿地” 而非 “旱地”,
是上帝做了手脚——比如使 “露出来” 的地隆起得更高——后才由 “湿” 变 “旱” 的。
1:10
And God called the dry land Earth; and the gathering together of the waters called he Seas:
and God saw that it was good.
1:10
神称旱地为地, 称水的聚处为海。 神看着是好的。
这句主要是对 “旱地” 和 “水的聚处” 的命名 (或——如前所述——宣示主权),
可以品读的地方是它带有一个在现代英语中很少使用的表述: "called he Seas"。
有人怀疑那是 “he called Seas” 或 “called the Seas” 之笔误, 其实倒不然。 这是一种所谓的 “动主宾语序”
(Verb–Subject–Object, 简称 VSO), 多见于希伯来语、 古阿拉伯语等。 “詹姆斯国王版”
有不止一处保留了这种语序。 在 “新詹姆斯国王版” 等版本中则按现代英语的语序改换成了 “he called Seas”。
1:11
And God said, Let the earth bring forth grass, the herb yielding seed,
and the fruit tree yielding fruit after his kind, whose seed is in itself, upon the earth: and it was so.
1:11
神說: 地要发生青草和结种子的菜蔬, 並结果子的树木, 各从其类, 果子都包着核。 事就这样成了。
1:12
And the earth brought forth grass, and herb yielding seed after his kind,
and the tree yielding fruit, whose seed was in itself, after his kind: and God saw that it was good.
1:12
于是地发生了青草和结种子的菜蔬, 各从其类; 並结果子的树木, 各从其类;
果子都包着核。 神看着是好的。
1:13
And the evening and the morning were the third day.
1:13
有晚上, 有早晨, 是第三日。
这几句是特别有趣味的: 在太阳、 月亮、 星星尚未被创造出来时, 上帝的注意力忽然转向了青草、 菜蔬、
树木。 对于这个注意力的转移, 犹太作家普洛茨 (David Plotz) 在一本标题极为冗长的书——《好书:
我从阅读圣经的每一个字中学到的离奇、 滑稽、 恼人、 奇妙和启发性的东西》(Good Book: The Bizarre, Hilarious,
Disturbing, Marvelous, and Inspiring Things I Learned When I Read Every Single Word of the Bible)——中写过一段有趣的评论:
创世就像所有 “自己动手” (do it yourself) 的项目一样, 是杂乱无章的。 举例来说,
上帝在前两天搞定了地理和天文方面的重要组成部分——光、 天、 水、 地。
第三天却是一个奇怪的中断——转而创造了植物——尔后在第四天又通过创造太阳、
月亮和星星重新回到了能影响宇宙的重大努力上来。 创造植物是离题的,
仿佛在房子的屋顶尚未建好的时侯忽然去装冰箱。
当然, “离题” 绝不是最严重的问题, 对于试图附会现代科学的教徒来说,
更严重的问题是植物早于太阳、 月亮、 星星而出现是跟现代科学完全冲突的。
对于这种冲突, 只要不把《圣经》视为神圣, 则不仅不是问题, 甚至还能找到 “替罪羊”。
因为这样的创世顺序并不是《圣经》的首创, 而很可能是借鉴了古埃及的创世神话。
但《圣经》既然被视为神圣, 那黑锅就只能留给上帝自己去扛了。
除此之外, 这几句中的 “地要发生……” (Let the earth bring forth……) 这一说法也引起了一些争议,
因为它似乎表明植物是从地里长出来, 而不是上帝创造的。
这种争议由于太容易陷入词义的纠葛——比如将地里长出来视为上帝的间接创造,
因而是难有明确结果的。 比较明确的倒是这几句三番两次强调的植物繁衍的 “各从其类” (after his kind)
提示了物种不变的观念, 这跟现代科学也是冲突的。
1:14
And God said, Let there be lights in the firmament of the heaven to
divide the day from the night; and let them be for signs, and for seasons, and for days, and years:
1:14
神说: 天上要有光体, 可以分昼夜, 作记号, 定节令、 日子、 年岁,
1:15
And let them be for lights in the firmament of the heaven to give light upon the earth:
and it was so.
1:15
並要发光在天空, 普照在地上。 事就这样成了。
创造完植物, 上帝 “重新回到了能影响宇宙的重大努力上来”, 打算创造能发光的物体——“光体” (lights)——了。
这提醒我们, 虽然上帝早在第一天就创造了光, 甚至仿佛创造了太阳光 (参阅对
第 1:5 句 的品读), 但其实直到此刻 (第四天) 才打算创造 “光体”。
那么, 此前是什么东西在发光呢? 对此, 解经者们有不止一种说法,
比较能自圆其说的是认为此前是上帝本身在发光——《麦克阿瑟研用本圣经》就持此见。
这种说法受到了《圣经》本身——比如 “哥林多后书” (2 Corinthians) 的第 4:6 句和
“启示录” (Revelation) 的第 21:23 句等——的某种支持。 比较玄妙的说法则是认为此前的光只是一种抽象理念,
代表的是秩序和 “善”, 有的解经者——比如奥古斯丁——甚至将 “光” 解释为 “好天使”, 将 “暗” 解释为 “撒旦” 或
“堕落天使”。 但那样一来, 第 1:5 句 中的
“神称光为昼, 称暗为夜。 有晚上, 有早晨” 就变得莫名其妙了, 因此现代研用本大都未予采用。
这句另一个值得注意的地方是由于 “firmament”——如前所述——是地球大气层中的结构, 因此上帝打算创造的那些
“天上” (in the firmament) 的 “光体” 全都是在地球大气层中的。 由于我们很快将会
看到, 那些 “光体” 乃是太阳、 月亮、 星星,
将它们安置在地球大气层中是与现代科学无法调和的。
这句还谈到了 “光体” 的作用, 其中 “分昼夜” (to divide the day from the night)、
“定节令、 日子、 年岁” (for seasons, and for days, and years) 都是容易理解的。
但 “作记号” (for signs) 是什么意思呢? 一般认为, 这意味着上帝会通过 “光体” (天体)
的排布传递跟人类有关的信息。 除了这种跟占星术 (astrology) 一脉相承的理解外,
一些现代研用本还把利用 “光体” (天体) 位置进行导航也归功给了上帝定下的
“作记号” 功能。 不过在为此而感谢上帝之前有必要指出:《圣经》对人类利用这些 “记号”
并非总是给予支持的——比如 “以赛亚书” (Isaiah) 的第 47:13 和 47:14 两句就不仅不予支持, 而且还对 “观天象的,
看星宿的” (the astrologers, the stargazers) 人发出了恶毒诅咒: “他们要像碎秸被火焚烧”
(they shall be as stubble; the fire shall burn them)。
说到这里, 顺便作些一般性的议论: 跟很多同等古老的其他文字类似, 自相矛盾在《圣经》中是比比皆是的,
有些能利用语言的模糊性进行附会和消弭, 有些则很棘手。 在我见过的所有辩解中,
最厉害的招法是把自相矛盾转变成 “从错误命题出发可以证明一切” 的便利,
即利用《圣经》的自相矛盾, 当有人指出某处的问题时, 拿与之矛盾的另一处来说明此处不能如此理解。
另一种厉害的招法则是将无法解释的东西诉诸 “奇迹”。 其实, 哪怕在视上帝为全能的中世纪甚至更早的时候,
很多辩解之术就已被视为 “下策” 了。 比如将无法解释的东西说成 “奇迹” 的做法,
无形中把上帝贬低成了缺乏方略的 “拍脑袋决策者”。 对此, 奥古斯丁就曾呼吁
“我们应寻求对上帝如何创制万物本性的理解, 而不是他会如何通过 ‘奇迹’ 来做事”。
在很多方面, 现代教徒的见地比昔日的经院哲学家还远远不如。
1:16
And God made two great lights; the greater light to rule the day, and the lesser
light to rule the night: he made the stars also.
1:16
于是神造了两个大光, 大的管昼, 小的管夜, 又造众星,
这句中上帝破天荒地没有为自己的创造物——“两个大光” (two great lights)——进行 “冠名”,
不过 “两个大光” 显然是指太阳和月亮。 按照这句, 太阳和 “众星” (stars) 都是在地球之后才被创造的,
这个顺序是跟现代科学的又一个无法调和之处。
说到这里, 顺便再作些一般性的议论: 教徒们维护《圣经》的一种流行说法是:《圣经》之所以违反现代科学,
是因为上帝要用当时人们能够理解的语言来传授知识。 这也是一种很厉害的招法,
轻描淡写地就非但把《圣经》与现代科学的矛盾转移了, 而且还转移成了上帝对人类的体贴。
但是, 即便用当时人类能够理解的语言, 也毫无必要杜撰一个子虚乌有的 “firmament”,
毫无必要把植物的出现提前, 把太阳、 月亮、 星星的出现推后,
更毫无必要把太阳、 月亮、 星星全都安置在地球大气层内。 这些并不能降低传授知识的难度。
事实上, 别说是上帝, 哪怕是一对普通的人类父母, 在跟学龄前孩子交流时,
也能毫无困难地用后者能够理解的语言, 告诉他们太阳比植物出现得更早, 太阳和星星很大,
并且离我们很远, 等等的知识, 而不必、 也不至于为了浅显而错得像《圣经》那样离谱。
关于这句, 最后可以提到的是: 在前三天, 在太阳和月亮尚未被创造出来时,
白天和黑夜的概念就已经出现了 (“有晚上, 有早晨”)。 这一点并非是《圣经》独有的,
比如在希腊神话中也是白天和黑夜 (作为神) 早于太阳和月亮 (也作为神) 出现的。
1:17
And God set them in the firmament of the heaven to give light upon the earth,
1:17
就把这些光摆列在天空, 普照在地上,
1:18
And to rule over the day and over the night, and to divide the light from the darkness:
and God saw that it was good.
1:18
管理昼夜, 分別明暗。 神看着是好的。
1:19
And the evening and the morning were the fourth day.
1:19
有晚上, 有早晨, 是第四日。
这几句有一个有趣的词义变化: 第 1:4 句 中的 “把光暗分开了”
和这句中的 “分別明暗” 所对应的英文是相同的, 都是 “divided the light from the darkness”。
不过用不同的中文来翻译这两处倒是有其合理之处的, 因为 “把光暗分开了” 发生在光刚被创造出来时,
其中的 “暗” 显然是指创造光之前的 “无光” 意义上的 “暗”。 而 “分別明暗” 发生在黑夜里已有
“光体” 之后, 因此 “无光” 意义上的 “暗” 已变成了 “明暗” 意义上的 “暗”。
引言 | 下一篇
二零一四年八月十五日写于纽约 二零一四年八月十六日发表于本站 https://www.changhai.org/
-
网友: pauv110 (发表于 2014-08-16)
如果把现在的宇宙论和地理、 生物用比较优美的语言表述出来, 然后换掉这一段 (注: 指 “创世记”) 会起到很好的科普作用。
-
卢昌海 (发表于 2014-08-16)
倒也不必换掉, 就像不必把盘古开天辟地的故事换掉一样。 让古书维持原貌本身不是坏事,
历史就是由各种各样的原貌或接近原貌的东西构成的。《圣经》的问题如我在本系列
引言 中所述: “与其说是来自《圣经》本身, 不如说是来自教徒对其真理性的过分标榜,
把一部千年古书硬 ‘穿越’ 成时至今世仍可字字推敲的真理”。 若不是有那么多现代教徒把这么一部古书当成真理,
还非常主动地加以散播, 我是根本不会为它写这么一个系列的——写了也是吹毛求疵。
退一步说, 即便把 “创世记” 换成现代科学, 只要还是像教徒对待《圣经》那样对待它, 视其为 “严整性绝对无误”、
“权威而终极”, 依然是会重蹈覆辙的。
-
网友: 龙珠雷达 (发表于 2014-08-16)
站长这一系列文章, 基本等于在给民科理论挑错, 既不讨好专业, 也改变不了民科。
-
卢昌海 (发表于 2014-08-16)
关键是看对方的影响力。 如果哪个民科理论有《圣经》那样大的影响力, 我或许也会评它的。
-
来自 222.66 的游客 (发表于 2014-08-17)
参与评论的诸网友并没有看到事情的另一面 (或太肤浅了):
牛顿为什么要信神? 虽然有好多人是看到其他人信, 也跟着信。 但是, 古今中外有好多信徒的 “信” 是有原因的!
你们根本不清楚, 就评论。
-
卢昌海 (发表于 2014-08-18)
老有人拿牛顿给信教者撑腰, 就像老有民科拿专利局时期的爱因斯坦给自己撑腰一样, 非常似是而非。 前者我在
再论宗教 及 微言小义
(2013-08-16) 中评论过; 后者我在 什么是民间 “科学家”
一文中评论过, 可参阅。
退一步说, 就算牛顿是如普通教徒那种类型的盲目信教, 也不说明问题。 聪明人未必事事聪明、 时时聪明,
聪明人未必不会在某些方面双重标准。 别说在牛顿时代, 近现代还有著名学者信仰纳粹或相信马列主义可以统领一切呢。
本文的讨论期限已过, 如果您仍想讨论本文, 请在每个月前七天的 “读者周” 期间前来讨论。
>> 查阅目前尚在讨论期限内的文章 <<
|